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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賣方的擔保責任範圍只限於擔保自己出售的房子不是兇宅,並不包括同棟大樓其他的房子。 買後才發現其他兇宅
打探清楚再下手@21世紀不動產淡水真理店|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避免買凶宅! 打探清楚再下手. 引用來自於:華視新聞。. 想買房子最擔心買到凶宅,其實台灣每年流入 房市 買賣的凶宅就超過三千件以上,屋主或房仲業者為了順利脫手,通常低價求售、刻意 ...
2011年10月17日 · 買賣雙方的法律關係應如何主張呢?. 筆者將在這篇淺論不動產買賣瑕疵擔保責任 (一)中初步談到,本文所談到的瑕疵擔保責任為一般買受人與出賣人的權利義務,與消費者保護法上的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因消費關係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略有不同,望各位 ...
顯眼的「凶宅」兩個字就秀在上頭,不只貼在電線桿,也貼在騎樓,原來屋主要賣的,正是這棟地下一樓、地上兩樓的透天厝,屋主張先生說,10多年前哥哥罹患口腔癌,怎麼都治不好,服藥尋短,他自己認為房子是凶宅,也不怕別人知道,主動降價求售。. 屋 ...
2010年9月3日 · 但這棟房子已無人敢住,賣也賣不掉,租也租不出,拆也要花錢,連兇宅附近的鄰居也紛紛搬走。 最後是苗栗來的神召會美籍女傳教士桂篤能,收買這棟房子及地皮當教堂。
2010年9月18日 · 局長王魯翹與苦主查綏之,兩人面對兇案的冷漠態度,就跟一九五六年八德鄉葉宅滅門案時,軍統特務出身的刑大隊長李葆初與苦主葉震如出一輒。 尤其是查綏之抵達松山機場時,王魯翹正好在迎接自關島返台的市長張豐緒,查王二人相遇時僅點頭招呼,查綏之就匆匆步出機場,乘計程車離去。
兇宅--房仲業的地雷小弟才疏學淺卻受知識團之邀,非常的惶恐望能略盡綿薄,有些許貢獻下文為小弟於96年度受桃園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所舉辦『不動產經紀業論壇』所發表之文,節錄部份內容望各位得能不吝賜教、斧正 兇宅有定義?因國人傳統習俗、禁忌不同,及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