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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2月12日 · 警方上周三 (4日)至昨日於西九龍總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共拘捕5名男子及1名女子介乎30歲至41歲包括3部電動滑板車3部電動單車及1部電動平衡車涉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發言人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 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陳正怡. 滑板 單車. 警方上周三 (4日)至昨日於西九龍總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共拘捕5名男子及1名女子,介乎30歲至41歲,包括3部電動滑板車、3部電動單車及1部電動平衡車,涉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

  2. 2023年6月12日 · 電動可移動工具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和電動滑板等在國外盛行惟現時本港無條例監管過去4年共釀成72宗意外當中6人死亡為令這類代步工具安全在港使用運輸署過去2年先後進行多次試驗計劃收集數據終在今日透過文件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及監管建議署方建議為電動可移動工具制定技術和安全要求並制定認證安排以便規管其運作及電機安全。 具體而言,電動可移動工具須經由認可機構評估是否符合相關技術及安全規格。 合規格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型號會被認證及貼上一個二維碼標記,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辨識。 運輸署正在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制定認證制度的細節。 在使用者方面,署方建議使用者必須年滿16歲及須佩戴頭盔,署方會制定相關收則,供使用者參考應有的駕駛態度。

  3. 2019年12月9日 · 今年12月2日晚上8時許一名男子大埔吐露港花園3區對開單車徑頭部重創倒地身旁有一輛電動滑板車送往那打素醫院後不治本年10月26日晚上於將軍澳海濱公園單車徑兩名35歲男子分別騎單車及電動滑板車相撞電動滑板車姓黃男子頭部受傷延至10月30日下午被證實死亡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記者:廖傑堯.

  4. 2021年12月25日 · 電動可移動工具如電動單車、「風火輪」、電動滑板車等雖不難購入但在道路上使用卻屬違法政府一直希望立例規管曾於今年初進行兩次試行計劃兩次實地試驗均順利完成其間未有發生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意外

  5. 2017年11月29日 · 據Neuron Mobility網站顯示每部電動滑板車及每個停車位均會用網絡連接其系統因此APP可提供實時追蹤及分析讓用戶尋找附近滑板車及空置停泊位而收費為每15分鐘0.5新加坡元約2.9港元),每次可使用不多於24小時由於滑板車時速限制於每小時15公里因此即使之前未曾玩過滑板車亦可以安心使用現時當地如瑞吉公園酒店Suntec city mall及新加坡科學園等地均提供共享電動滑板車服務。 每15分鐘收費為0.5新加坡元(約2.9港元),每次可使用不多於24小時。 香港有共享單車,但新加坡走得更快,提供共享電動滑板車,並可以在商場內使用,一邊購物一邊玩滑板車。 新加坡一間初創公司Neuron Mobility提供共享單車及電動滑板車服務,用戶下載其手機應用程式(A

  6. 2019年12月8日 · 昨晚7日10時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在區內進行打擊行動在大埔創新路發現一名姓陳31歲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有關的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12月2日晚上8時許,一名男子大埔吐露港花園3區對開單車徑頭部重創倒地,身旁有一輛電動滑板車。 警方接報到場,將傷者送往那打素醫院後不治。 本年10月26日晚上於將軍澳海濱公園單車徑,兩名35歲男子分別騎單車及電動滑板車相撞,電動滑板車姓黃男子頭部受傷,延至10月30日下午被證實死亡。

  7. 2018年7月2日 · 電動滑板車在美國市場愈來愈龐大金融時報報道Google母公司Alphabet重金參與共享電動滑板車初創Lime的3億美元融資協助開發電動滑板車的共享市場。 《金融時報》引述消息人士指,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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