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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1月11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日(10日)正式開審,曾蔭權被指在任期間涉收取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股東的利益,而作出對其有利的決策;以及利用授勳制度回饋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為其單位作室內設計工程。

    • 曾蔭權被控以甚麼罪名?曾蔭權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控罪指他於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期間,身為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上批准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等多項申請,在行會前或期間未有向行會申報他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住宅物業進行租賃商議;其妻曾於10年11月,向黃擔任董事的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 曾蔭權點頭表示「I do」昨日(5日)曾蔭權暫時毋須答辯,他聽罷控罪內容後表示:「I understand」。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於庭上指,本案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並押後至下月進行交付程序,其間控方不反對曾蔭權保釋,但須繳交10萬元現金,更改住宅地址或離港前均須分別提前24小時通知法庭或廉署,並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 曾蔭權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多久?曾蔭權所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最高可被判監7年,此案可於區域法院審理,惟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高院由陪審團審理。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透露,據檢控守則,將案件轉介高院審理,會考慮案情、法庭可判處最高刑罰,及被告是否在社會上有地位、身負重任或處於受信崗位。
    • 曾蔭權對案件有何回應?聆訊結束後,曾蔭權庭外再宣讀開庭前發表的聲明,指自己過去3年多來一直全面配合廉署的調查,我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
  2. 2017年2月20日 ·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將於今日(20日)下午2時30分再次開庭。 從被揭租住全國政協黃楚標旗下的東海集團興建的深圳東海花園至今,調查至審訊過程歷時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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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7年2月17日 · 據控辯雙方同意案情透露,2012年10月18日,廉署曾到黃楚標位於銅鑼灣世貿中心寫字樓及其住所撿取文件,包括一封由曾蔭權以特首辦信函發出信件,以答謝汕頭酒店款待,以及撿走黃之卡片。

  5. 2015年1月28日 · 廉署就前特首曾蔭權涉貪調查,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於周二(26號)表示,案件完成調查,相信很快決定是否起訴。 廉署審查貪污舉報 主頁

  6. 2017年2月17日 · 特首曾蔭權涉貪案進入陪審員退庭商議的關鍵時刻,連日來曾蔭權和太太曾鮑笑薇都十指緊扣進出法庭,而最特別的是曾太大部分時間,都身穿紅色衣物。

  7. 2015年9月23日 · 前特首曾蔭權自本月初上京出席閱兵開始,一改過去低調做法,恢復出席活動,令各方關注其涉貪案的進展。 最新消息是,律政司上周收到廉署有關此案的最新調查資料,本周將就是否檢控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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