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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卓人(英語: Lee Cheuk-yan1957年2月12日 — ),生於上海,2歲(1959年)隨父母逃港。[2] 香港立法會議員(1995年-2016年)、前職工盟秘書長、工黨副主席,前支聯會主席。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

  2. 2021年4月16日,李卓人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入獄14個月 [37] 。. 案中黎智英、吳靄儀、李柱銘及梁國雄等7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在2022年11月28日於高院處理許可申請。. 上訴方指,「組織」是指「事前」準備,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有份組織,又以 韓國梨泰院 ...

  3. 2023年6月28日 · 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正還押候審的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獲懲教署批准今日短暫離開監獄,出席母親喪禮。 據悉,李卓人母親早前離世,為出席母親喪禮,

  4. 1 天前 ·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39歲、大律師)。鄒沒有聘請律師代表,昨日自行代表自己。鄒表示,其中一名主審法官黎婉姫曾處理過鄒幸彤和兩名支聯會常委,被控國安法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

  5. 2021年9月10日 · 香港國安警察起訴香港支聯會與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與何俊仁「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中英美三方因此案再起口角之爭。

  6. 李卓人在第二届立法会(2000至2004年度)的表现获立法会议员天主教监察组评为满意,因为他在民生立场上,一直照顾基层及劳工的权益,而在政治上,亦一直支持民主政制发展,反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

  7. 2021年4月16日 · 案件今日下午判刑,案中第二被告李卓人,被判入獄12個月。 相關報導: 8.18流水式集會 9人判監8至18個月 官:帶頭挑戰公共秩序. 每次上庭,李卓人均會向記者高舉「五一」手勢。 判刑這天,他穿上的T shirt印上「為自由 同命運 共抗爭」字眼,即支聯會今年的口號。 家族富有 避文革批鬥來港. 新入行的記者,總會寫錯過李卓人的名字。 李卓人解釋名字的由來,原來他的兩個哥哥叫李卓爾、李卓凡,父親改名的原意是「卓爾不凡,想叻過人。 阿人祖籍潮陽,祖父是地主,父親是富二代,家中有網球場,更坐擁一條街收租。 後來文化大革命,家族遭批鬥,李卓人2歲時和家人來港,政治成了家中的忌諱,「成日講笑,嗰時走落嚟咩都冇攞,如果有投資轉移,做咗李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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