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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期徒刑 ,也稱為 終身監禁 (英語: Life imprisonment ),是指被判刑在一定處所(別名為終身徒刑),而被永久剝奪自由的刑罰制度,是大部分國家地區刑度最重的自由刑,是對自由權的終身剝奪 [1] 。 部分國家沒有無期徒刑,例如葡萄牙。 [2] 而一部份的無期徒刑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可通過假釋與特赦,使被判決者恢復自由與正常社會生活。 名稱 [ 編輯] 不同地方對這種自由刑有不同的用詞以及定義,例如, 漢字文化圈 國家和地區的稱呼是: 澳門雖然沒有無期徒刑,但當需要對沒有限期的徒刑或監禁作出描述時(例如與其他有無期徒刑的地區進行協定時),法律上以「無期徒刑」為正式用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編輯]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期徒刑罪名列表 以獲取更詳盡的列表。

  2. 2021年2月23日 · 徒刑是剝奪犯人身體自由的一種刑罰,又被稱作「自由刑」,而其中最重的自由刑,當然是終生的自由都可能被剝奪的無期徒刑。 但是,無期徒刑在刑法中雖然稱作「無期」,但不是一直都要執行到犯人老死的一種刑罰制度。...

  3. 無期徒刑 ,也称为 终身监禁 (英語: Life imprisonment ),是指被判刑在一定處所(別名為終身徒刑),而被永久剝奪自由的刑罰制度,是大部分國家地區刑度最重的自由刑,是對自由權的終身剝奪 [1] 。 部分國家沒有無期徒刑,例如葡萄牙。 [2] 而一部份的無期徒刑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可通過假釋與特赦,使被判決者恢復自由與正常社會生活。 名称. 不同地方對這種自由刑有不同的用詞以及定義,例如, 漢字文化圈 國家和地區的稱呼是: 澳門雖然沒有無期徒刑,但當需要對沒有限期的徒刑或監禁作出描述時(例如與其他有無期徒刑的地區進行協定時),法律上以「無期徒刑」為正式用詞。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维基文库 中的相关原始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 无期徒刑 ,也称为 终身监禁 (英语: Life imprisonment ),是指被判刑在一定处所(别名为终身徒刑),而被永久剥夺自由的刑罚制度,是大部分国家地区刑度最重的自由刑,是对自由权的终身剥夺 [1] 。 部分国家没有无期徒刑,例如葡萄牙。 [2] 而一部份的无期徒刑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通过假释与特赦,使被判决者恢复自由与正常社会生活。 名称 [ 编辑] 不同地方对这种自由刑有不同的用词以及定义,例如, 汉字文化圈 国家和地区的称呼是: 澳门虽然没有无期徒刑,但当需要对没有限期的徒刑或监禁作出描述时(例如与其他有无期徒刑的地区进行协定时),法律上以“无期徒刑”为正式用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编辑]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期徒刑罪名列表 以获取更详尽的列表。

  5. 無期徒刑,是法院判處被告 自由刑時不宣告監禁期限的一種徒刑。 雖說「無期」,如果在監獄內服刑超過25年,確有悔改實據,監獄可以報請法務部核准 假釋 出獄 [1] 。

  6. 無期徒刑(Life imprisonment)是剝奪犯罪人終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方法,主要表現在剝奪犯罪人終身人身自由。

  7. 2022年9月2日 · 無期徒刑,是法院判處被告自由刑時不宣告監禁期限的一種徒刑。 雖說「無期」,如果在監獄內服刑超過25年,確有悔改實據,監獄可以報請法務部核准假釋出獄。

  8.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 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9. www.wikiwand.com › zh › 無期徒刑無期徒刑 - Wikiwand

    無期徒刑 ,也称为 终身监禁 (英語: Life imprisonment ),是指被判刑在一定處所(別名為終身徒刑),而被永久剝奪自由的刑罰制度,是大部分國家地區刑度最重的自由刑,是對自由權的終身剝奪 [1] 。 部分國家沒有無期徒刑,例如葡萄牙。 [2] 事实速览 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 关闭. 而一部份的無期徒刑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可通過假釋與特赦,使被判決者恢復自由與正常社會生活。 Oops something went wrong: 無期徒,也称为终身监(英語:),是指被判刑在一定處所(別名為終身徒刑),而被永久剝奪自由的刑罰制度,是大部分國家地區刑度最重的自由刑,是對自由權的終身剝奪。 部分國家沒有無期徒刑,例如葡萄牙。

  10. 2021年2月23日 · 徒刑是剝奪犯人身體自由的一種刑罰,又被稱作「自由刑」,而其中最重的自由刑,當然是終生的自由都可能被剝奪的無期徒刑。 但是,無期徒刑在刑法中雖然稱作「無期」,但不是一直都要執行到犯人老死的一種刑罰制度。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在監獄中執行達到一定的條件,是可以啟動刑法所定執行刑罰配套措施中的「假釋制度」,無期徒刑假釋的要件,規定在刑法第77條第1項,在民國86年以前,無期徒刑最少要執行10年才能假釋,86年至94年,這個門檻改為15年(累犯20年),94年以後,門檻是25年。 在94年以後所判的無期徒刑,目前還沒有到假釋的門檻,而之前所判的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平均要執行多久才會假釋呢? 依據法務部於106年7月所公布的統計,96年至105年假釋出獄無期徒刑受刑人的平均執行時間為1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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