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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5日 · 反修例動亂期間的觸目人物「爆眼少女」,已於去年九月離港赴台,她在機場拍攝的照片,顯示其眼球完好。 前年八月十一日晚,身處彌敦道近尖沙嘴警署暴力示威現場的女義務急救員「K」,右眼突被異物擊中,血流如注,示威者紛紛指責警方以布袋彈擊傷她,更指其眼球爆裂,視力終身受損,事後她曾在「民間記者會」錄影片段露面,但以紗布遮蓋右眼及架上太陽眼鏡。 警方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 本報獲得消息,醫療報告內容中對其傷勢雖沒有結論,但據了解,其眼部傷勢不嚴重,亦沒有「爆眼」或傷及眼球和內部組織,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創,視力沒受到嚴重損害。 至於如何造成受傷亦沒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
2021年5月25日 · 2021-05-25 11:19:39 香港.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八‧一一」反修例暴力示威期間,身處現場的女義務急救員右眼突然離奇受傷淌血,暴徒即指責警方發射布袋彈導致其眼球爆裂,惟傷者一直拒絕公開受傷情況,真實傷勢成謎。 不過,日前有報道指原來她於去年九月前往台灣,登機前雙眼未見有明顯傷痕,「爆眼」明顯有誇大其詞之嫌。 據悉,警方早已取得其醫療報告,證實其眼球及內部組織未有嚴重受損,警方正追查她曾否參與暴動,一旦有相關證據將發出通緝令,同時調查「黑暴」勢力是否串謀隱瞞其傷勢及散播謠言,藉機煽動連串「還眼」暴力示威,矢言追究到底。 修例風波期間製造仇警恨警的觸目人物「爆眼少女」,已於去年九月離港赴台,她在機場拍攝的照片,顯示其眼球完好。
如今真相終於大白了,實叫盲目信任「爆眼女」的一眾黃絲們情何以堪。昨日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在社交網站發帖嘲諷此事:「以眼還眼,是誰把眼還了給她」?帖文同時鬧爆當時參與示威的醫護人員:「當日在醫院示威的護士醫生,是否要做點甚麼?
2021年5月26日 · 2021-05-26 08:06:19 香港.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黑暴期間受傷的「爆眼女」,近日被揭無爆眼,還於去年九月離港赴台。 昨日又有消息指,「爆眼女」當時僅留院約一周便出院,目前警方對她的刑事調查仍未結束,包括她當日在場有否參與暴動或非法集會等,並會尋求律政司意見,是否要採取進一步行動。 儘管謊言被拆穿,真相逐漸浮出水面,但仍有多個謎團未得到解答,包括謠言不斷擴散,但有「爆眼女」醫療報告的醫管局為何卻一直無作出澄清? 「爆眼女」因「身有屎」而屢就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申請司法覆核,不斷敗訴卻為何能不斷獲批法援? 作為「爆眼女」辯護律師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又是否一早知道真相?
2021年5月25日 · 據悉,警方已獲取的醫療報告內容中對其傷勢雖沒有結論,但據了解,並沒有「爆眼」或傷及眼球和內部組織,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創,視力沒受到絲毫損害。 至於如何造成受傷亦沒法肯定,明顯地並非警方布袋彈所致。 翻查當時傳媒發布的相片,可見她受傷當日戴上護目鏡,眼罩上沒有布袋彈及有關殘骸,她與尖沙咀警署之間有一塊約兩米高巴士站廣告牌,布袋彈難以從警署內射向她,事後她拒絕透露傷勢,暴徒更一口咬定是警方所為,但亦有消息指暴徒以椏杈朝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擊中她。 消息稱,警方對「K」的刑事調查仍未結束,包括她當日曾否涉嫌干犯暴動或其他罪行,若有進一步證據指她涉嫌違法,將徵詢律政司意見,不排除發出通緝令。
其他人也問了
爆眼少女事件有何質疑?
爆眼女為何被駁回?
為何「爆眼女」事件導致黑暴愈演愈烈?
爆眼女為何發起暴力集會?
2021年5月28日 · 自從東方日報頭版報道「爆眼女無爆眼,笑住去台灣」後,很多黨媒在這幾天都突然吹風狂講,更有指警方會追捕,警方對她的刑事調查未完結,包括會研究她在場時有否參與暴動。 雖然其後已有多間傳媒提供消息,證實爆眼女的右眼球當時已爆裂,外觀上看起來無事並不代表無事,但黨媒仍然不相信不停窮追猛打。 記者Ezra Cheung日前在Twitter上載了當時事發高清片段,指片段是在2019年8月11日7:25pm拍攝,可以看到爆眼女的眼晴爆血的情況,明顯被警方布袋彈所擊傷。 https://twitter.com/ezracheungtoto/status/1397771676742422528. 記者: 阿鬼. 天生火爆,用一團火和光合作用,繼續盡力發聲做記者。 你或許也喜歡. Next post.
2021年5月25日 · 「爆眼少女」事件發展一直以來,社會各界均有眼睛雪亮人士提出多項質疑,包括少女受傷時位置與警署之間有一塊巴士站廣告牌,布袋彈難以由警署內部發射擊中她;網傳眼罩內夾有疑似布袋彈殘骸的相片,與傳媒所拍攝到眼罩沒有布袋彈殘骸的相片不同;另外布袋彈的彈頭為弧形,可以貫穿眼罩的機會亦不高。 拒警索醫療報告調查惹質疑. 最惹人生疑的,是「爆眼少女」受傷後一直行蹤神秘,只曾在前年8月29日由攬炒派舉行的所謂「民間記者會」上,一名戴上口罩及太陽眼鏡自稱是「爆眼少女」,以錄影方式公開「讀稿」控訴「警暴」,但沒有說明受傷原因,亦如同其他被攬炒文宣指在新屋嶺拘留中心和警署內遭性侵的受害人,未有就事件正式作出投訴或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