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16日 · 多名被告親友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包括藝人王宗堯的太太及劉頴匡的女友。 案發在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入立法會進行破壞,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會具有憲制地位,示威者行為極具侮辱及挑釁,意圖削弱甚至推翻政府,所以即使暴動程度沒有理大暴動嚴重,但事件影響深遠,決定將量刑起點分三級分別以6年半、6年9個月及7年作為量刑起點,12名被告分別被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 王宗堯、劉頴匡和鄒家成全部暴動罪成,不認罪的王宗堯判囚6年2個月,法官指劉頴匡在最早階段認罪,扣減刑期後判囚4年6個月,而去年10月認罪的鄒家成則判囚5年1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同意王宗堯行為不涉及暴力,但指即使他只逗留5分鐘,都會壯大示威者聲勢,促成暴動延長,短暫逗留並不是求情理由。

  2. 2024年2月1日 · 王宗堯與女友人、馬啟聰、吳志勇及黃家豪,連同何俊諺及林錦均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案發於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破壞會議廳,6名被告被控暴動罪,林錦均另外被控刑事損壞罪,其餘5人另外被控違反立法會特權條例進入會議廳範圍,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承認這項罪名,案中另外有7名被告,早前已承認暴動罪。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王宗堯案發時在立法會內擁抱示威者和拍膊頭,明顯是表達支持和鼓勵、有意圖地參與暴動,他身為藝人,可憑知名度引起示威者注意,更能鼓勵在場的暴動人士。 林錦均聲稱,是被警員威迫招認,法官認為他的說法全部是謊言,他的招認充分支持控罪元素。

  3. 2024年2月1日 · 王宗堯與黃家豪、何俊諺、馬啟聰、吳志勇及林錦均,一同被控暴動罪。 暫委法官李志豪裁定,黃家豪及馬啟聰違反立法會特權條例罪成,暴動罪不成立,其餘四名被告暴動罪成,所有被告需要還柙候判。

  4. 2024年3月16日 · 多名被告親友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包括藝人王宗堯的女友及劉頴匡的女友。 案發在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入立法會進行破壞。

  5. 2024年3月16日 · 不認罪的藝人王宗堯被判監74個月,法官判刑時指,同意王宗堯行為不涉及暴力,但指即使他短時間逗留都會壯大聲勢,促成暴動延長,短暫逗留並不是求情原因。

  6. 2024年2月21日 · 王宗堯由囚車押送至法院,代表律師求情時指,王宗堯無使用極端暴力,參與程度相當低。 律師又讀出親友及英華男書院前校長等社會各界撰寫的求情信,提到王宗堯對社會及家庭有承擔,疫情期間亦捐出物資,為人謙厚、樂於助人。

  7. 2015年11月23日 · 今日(23日)係Christy 22歲生日,二人昨晚就相約一班同樣係十一月生日的朋友一齊慶祝。 話明放閃,重點當然不是團體照,而係半夜三更,王宗堯放出一張二人戴上戒指十指緊扣的相片,仲話:「Per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