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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6月27日 · 「輕症免隔離」的時代,如果現在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該怎麼辦? 隨著新冠肺炎的疫情不斷變化,許多民眾因滾動調整的政策而對防疫措施感到「霧煞煞」,更有許多人是「遇到了才需要緊急查找答案」,這些都是防疫時代常見的狀況。

  2. 2023年3月10日 · Q:所有確診者都適用「免隔離」嗎? 並非所有人都免隔離,此新制度僅適用「輕症」確診者。 如快篩陽性者屬於以下人員,仍建議應儘速就醫: 擁有重症高風險因子的民眾。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

  3. 2023年6月2日 · 通報後依現行規定,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之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 由醫療院所填具「 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 」。 經醫療機構所屬之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後,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紙本「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 」等相關文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

  4. 2022年9月26日 · 確診者如「永久失能」,可請領「勞保失能給付」 如民眾確診COVID-19之後,發生「永久失能」的狀況,即再行治療亦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的永久失能,即可請領「勞保失能給付」。

  5. 2019冠狀病毒病 - 香港特區政府資訊

  6. 2023年3月9日 · 【本文重點】指揮中心宣布新冠肺炎確診者自3月20日起實行「0+N」措施,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需自主健康管理並全程配戴口罩,中重症確診者則須通報並儘速就醫。解封新制重點詳情可參考「元氣網」整理的7大QA。--by ChatGPT

  7. 確診輕症免隔離制度上路後,指揮中心特別說明,未來確診者符合肺炎須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同時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是須通報對象。 自3月20日起,COVID-19確診者須符合臨床及檢驗條件者,通報後才屬於第5類法定傳染病。

  8. 2023年3月10日 · 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20日起,包含「0+N輕症免隔離」等7項措施上路,民眾染疫後,若無症狀或症狀緩解後,全程佩戴口罩即可安心外出。國內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新冠肺炎列為第5類法定傳染病,確診者必須強制隔離,歷經1,159天,終於迎來3年多來最大規模的解封。《聯合新聞網》整理報導相關措施 ...

  9. 2023年5月18日 · 如您屬「新冠重症高風險族群」,確診仍應盡速就醫開藥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明:雖然目前民眾若快篩陽性不再強制要求居家隔離(輕症可採0+n自主健康管理),但如快篩陽性的民眾屬於「COVID-19重症高風險對象」,建議仍應盡速就醫,由醫師評估是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以保安全。

  10. 2022年5月9日 · 確診者以外員工屬低風險者,可照常維持工作,並做自我監測,到最後接觸日滿7天。 如確診者以外員工屬高風險者,可在出現症狀後使用抗原快篩做初步確認;如果已完成三劑疫苗施打(並滿14天),可與低風險者同樣持續工作,並做自我監測,到最後接觸日滿7天。

  11. 2022年5月16日 · 確診者本人健保卡 確診證明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健保快易通檢驗結果頁面截圖(截圖需顯示身分證字號) 親友代看診流程4步驟 步驟1:經醫師評估符合用藥條件,確認適宜服藥。步驟2:由代理看診者簽署治療同意書。步驟3:醫師開立口服藥處方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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