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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法會的主要職能是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 首頁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分享選項 跳至快速連結

  2. 立法會的主要職能是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 首頁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分享選項 跳至快速連結

  3. 如市民對法案有任何意見,可用書面或電郵方式向立法會提出

  4.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英語: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1]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機關 [2],亦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監察權。現今立法會共設議席90席;地區直選議員佔20席、功能界別議員佔30席、選舉委員

  5. 立法會在會期內通常每星期三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處理立法會事務,包括:提交附屬法例及其他文件;提交報告及發言;發表聲明;提出質詢;審議法案,以及進行議案辯論。

  6. 立法會的主要職能是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立法會 今日立法會

  7. 立法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稅收和公共开支;以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 首页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分享选项 跳至快速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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