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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加盟合約內會有一“在未經加盟總部書面同意下,任意轉讓加盟店與第三人,視為侵權”也就是必須先經總部同意才可轉讓,以上這些合約約定看似合理,但加盟者在簽約前應慎思,若日後經營不善或是因其他因素要頂讓,這會不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阿甘創業 ...
公司行號頂讓或結束營業 (歇業)如何辦理名下車輛過戶?.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頂讓 或結束營業 (歇業)要辦理 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 ,其中名下車輛過戶轉讓,應注意下列事項和備齊下列證件: 一、應備證件:. 1.車主身份證件:. (1)過至個人名義:A ...
2005年10月10日 · 保險契約的轉讓:是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將保險契約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其實質是契約主體的變更。保險契約的轉讓通常是由保險標的所有權的轉移或出售所引起。 保險契約的轉讓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轉讓與保險人的同意。
2019年1月14日 · 第一條. 讓與之債權金額為新台幣 元整。. 前項債權為讓與人應向丙方收受 款之一部分。. 第二條. 讓與人保證其讓與受讓人之債權,未附有丙方可以對抗受讓人之事由。. 第三條. 受讓人於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時,得不經催告解除本契約:. 一 丙方於債權之清償 ...
有關非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出售持股疑義. 主旨: 非公開發行公司設立章程如訂定:「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有否違反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滋生疑義乙案,復如說明。. 說明: 二、按 ...
所謂可轉讓信用狀,係指第一受益人得請求經授權為付款、延期付款義務、承兌或讓購之轉讓銀行、或在自由讓購信用狀之情形經信用狀特別授權為轉讓銀行之銀行,使該信用狀之全部或一部分能由一個或一個以上之其他第二受益人使用之信用狀。
違反前條規定者,應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1萬5千元以下之罰鍰。.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未上市股票發行公司於受理證券持有人申請轉讓登記時,應請其提示證券交易稅完稅憑證或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或贈與稅有關證明書。. 若發現有短漏報上項稅捐情事,可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