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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1日 · 0. 剛過去的周日(7月28日)的反修訂《逃犯條例》集會,有示威者在港島中西區一帶與警方發生衝突,多人被捕,45人被控暴動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同被控襲警罪,根據控罪書,受襲警員為總督察的鄧智兆,他亦是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兒子。 鄧智兆現時職級為駐守警察機動部隊第四隊,他在本月14日發生的沙田衝突中亦有上陣。
2021年4月13日 · 36. 前年7月28日的上環發生警民衝突,24人被控暴動罪,案件今(13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 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控襲警,遇襲的警員,正是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的兒子,現為總督察的鄧智兆。 鄧今出庭作供,指被告當日先以長傘扑打兩名正控制示威者警員的頭部,鄧遂用警棍打被告右手兩次,未能制止被告,故庥上前搭被告膊頭,並說:「警察,唔好走。 」惟該被告搖擺其膊頭,右手踭向後一揈,鄧稱被打中心口。 但莫承認未有檢到他指稱莫有用來扑警的長傘,最後亦找不到那兩名被打頭的警員。 案中24名被告,包括16男8女,年齡介乎18至40歲,指他們於2019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與其他⼈參與暴動,第17被告簡健煌早前認罪候判。
2021年11月13日 · 總督察鄧智兆稱他前年7月28日往上環執勤時,遭一名被告手踭撞胸口,鄧是前警務署「一哥」鄧竟成的兒子。 (資料圖片) 部份被告曾站在示威者前線位置. 陳官在裁決中,主要依賴各名被告的衣着、裝備及呈堂片段,裁定他們曾出現在暴動現場,並曾站在示威群眾之中,當中有人站在前線位置,亦有人舉起雨傘,並企圖將警方射過來的催淚彈反彈至警方防線,亦有人扭開水樽協助其他示威者沖洗眼睛或淋熄催淚彈等。 有被告負責運送物資及營救被捕人士. 此外,被告中亦有人負責協助運送物資,亦有人嘗試營救其他被捕的人,法官認為這均顯示他們有互相照應,部份示威者更帶備律師求助卡片,亦有人身體上有「香港加油」的紋身等。 2019年7月28日港島區遊行的情況。 (詳看下圖) + 8. 3被告或不知已身處示威現場脫罪.
2021年10月27日 · 當日帶隊進入時代廣場的總督察、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的兒子鄧智兆供稱,當時有一條銀色圓跌在他前方,他形容當時「呆咗一呆」、「發夢都記得」。 鄧智兆表示,案發時他身穿防暴裝束、佩戴頭盔,與同袍一同從扶手電梯往上推時,看到前方有一名男子投擲硬物,他向該男子發射一枚海綿彈。 突然間,他見一支長約1.5米的銀色圓柱物,跌在他前方2呎處,並發出「好大聲嘭一聲」。 他自己成個人「呆咗一呆」,隨即望向上方,判斷是有人由高空襲擊警察。 有同袍把他拉往有遮蔽物的位置。 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4罪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到11月19日作結案陳詞,暫定12月23日裁決,被告准繼續保釋。 《點新聞無懼打壓 繼續發聲》
2021年10月27日 · 當日帶隊進入時代廣場的總督察、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的兒子鄧智兆供稱,當時有一條銀色圓跌在他前方,他形容當時「呆咗一呆」、「發夢都記得」。 鄧智兆表示,案發時他身穿防暴裝束、佩戴頭盔,與同袍一同從扶手電梯往上推時,看到前方有一名男子投擲硬物,他向該男子發射一枚海綿彈。 突然間,他見一支長約1.5米的銀色圓柱物,跌在他前方2呎處,並發出「好大聲嘭一聲」。 他自己成個人「呆咗一呆」,隨即望向上方,判斷是有人由高空襲擊警察。 有同袍把他拉往有遮蔽物的位置。 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4罪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到11月19日作結案陳詞,暫定12月23日裁決,被告準繼續保釋。 最新要聞. 網友觀點. 0 條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議. 確定.
2021年4月14日 · 【7.28暴動案】 【本報訊】前年7⽉28⽇,⽰威者與警⽅在上環爆發激烈衝突,當中23人被控暴動,案件續審。 當日有份執勤的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兒子、現為總督察的鄧智兆指,事發時目擊其中一名被告先掙脫另一警員,再用傘連續敲打另外兩警的頭,他見狀即棍打被告上臂並上前搭其肩膀,惟被告用右手踭向後揈中他的胸口,他遂即以襲警罪拘捕被告。 鄧承認事後沒有撿取涉事雨傘作證物,亦認不出被襲兩警的身份。 控制本案第15被告莫卓煇(33歲)的總督察鄧智兆昨稱,當日在皇后街驅散,回頭看見一名男子正被其他警員制服, 但男子掙扎逃脫,並在鄧右手邊跑過,鄧並目睹男子分別向兩名跪在地下、正在制服其他被告的警員施襲,「用雨遮打咗佢一下」。 辯方質疑認錯人.
2021年7月9日 · 有警員在作供期間提到,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的兒子鄧智兆在制服本案被告後,右手手肘出現損傷。 鄧智兆今亦承認曾以雙手將被告按在地上制服,其後更用手和腳「㩒住佢(被告)」。 裁判官彭亮廷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8月9日作結案陳詞。 報稱外賣員的被告蘇豪傑(24歲),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羅素街時代廣場外,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警方曾以「非法集結」拘捕 因不涉暴力改控「未經批准集結」 雙方承認事實指,2020年6月26日警方禁止由徐子見、岑子杰申請於港島一帶的公眾遊行及集會。 被告在被拘捕及警誡下稱「冇嘢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