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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英語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Ordinance),通稱《人權法》,是《香港法例》第383章。 現行條文將《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適用於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規定收納入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並對附帶及有關連的事項作出規定。

  2.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英語: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是一項美國聯邦法律該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制裁負責侵犯香港人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並要求美國國務院和其他美國政府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審查以確定香港政治地位的變化是否

  3. 言論自由 [ 編輯] 抗議以言入罪的 香港人. 主條目: 香港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 是根據基本法第27條的第16條人權法案。 2022年3月14日, 國際特赦組織 報告說,總部位於英國的組織香港觀察已受到 香港警察部隊 國家安全部門 的刑事制裁威脅。 香港觀察的網站在香港被封鎖。 香港政府越來越多地將民間社會組織的工作定為犯罪,指責建立國際夥伴關係或從事和平國際活動的團體。 [2] 人身自由 [ 編輯] 香港居民 的人身自由是受到法例所保障的,《基本法》第28條規定「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其內涵包括﹕「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監禁。 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體、剝奪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 禁止對居民施行酷刑、任意或非法剝奪居民的生命。

  4. 2024年5月3日 ·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英语Hong Kong Bill of Rights Ordinance),通称《人权法》,是《香港法例》第383章。 现行条文将《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中适用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规定收纳入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并对附带及有关连的事项作出规定。

  5. 1997年 香港主權移交中國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適用於香港當中保障人權的條文大多寫在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另外,基本法第39條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繼續有效。 可是2020年,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過《 維護國家安全法 》(國安法)於香港實施,即使國安法條文與《基本法》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牴觸,法院亦無權 司法覆核 。 [1] 法例. 《基本法》第39條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

  6. 2017年2月23日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 (英語: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是一項 美國聯邦法律 ,該法案要求 美國政府 制裁「負責侵犯香港人權的 中國 及 香港 官員」,並要求 美國國務院 和其他美國政府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審查,以確定香港政治地位的變化是否有理由改變美國和香港之間獨特的貿易關係。 此法律由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主席眾議員 克里斯·史密斯 和聯席主席參議員 馬可·魯比歐 分別提出 [1] 。

  7. 胡國興 稱立法細節可由他政綱建議設立的政改諮詢委員會研究同時諮詢公眾具體建議包括立例規範內地機構及駐港人員不得干預特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2] 。 前 律政司司長 梁愛詩 表示地方政府不可以立法約束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可以自己約束自己。 [3] 但胡國興反駁指「地方政府不可以干預中央? 《基本法》第22條呢,在香港《基本法》裏面,是香港的憲法。 怎樣干預中央呢? ……《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中央的部屬機構和其他省市機構不得干預香港內政。 條文寫得好清楚,為何不可以做(本地立法)? 我不明白! 」 [4] 而另一候選人、時任 政務司司長 林鄭月娥 則表示這只是憲制性條文,並無要求本地立法,更不點名暗諷胡國興「讀過法律的人應該比我更清楚」 [5] 。 爭議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