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黃台仰 (英語: Ray Wong Toi-yeung ,1993年9月15日 — ), 香港 本土派 人士、 本土民主前線 召集人,亦是網絡媒體平台 Channel i 創辦人。 他曾經就讀於香港 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 和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 。 [1] 曾經是 香港本土運動 及2016年 旺角事件 的領導者之一。 2017年11月,黃台仰在保釋候審期間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因此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現列於警方的通緝名單中。 他其後輾轉流亡至 德國 ,並於2019年5月獲批政治庇護資格 [2] 。 2020年7月,黄台仰被 香港警方 以涉嫌违反 港区国安法 通缉。 [3] 政治理念. 黃台仰主張民族自决,香港独立, 雨傘運動 失敗後,他主張「以武制暴」的抗爭手法。

  2. 黃台仰 (英語: Ray Wong Toi-yeung ,1993年9月15日 — ), 香港 本土派 人士、 本土民主前線 召集人,亦是網絡媒體平台 Channel i 創辦人。 他曾經就讀於香港 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 和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 。 [1] 曾經是 香港本土運動 及2016年 旺角事件 的領導者之一。 2017年11月,黃台仰在保釋候審期間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因此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現列於警方的通緝名單中。 他其後輾轉流亡至 德國 ,並於2019年5月獲批政治庇護資格 [2] 。 2020年7月,黃台仰被 香港警方 以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 通緝。 [3] 政治理念 [ 編輯] 黃台仰主張民族自決,香港獨立, 雨傘運動 失敗後,他主張「以武制暴」的抗爭手法。

  3. 台仰原定须于2017年11月20日到大埔警署报到,并于其后交出旅游证件,但其未有如期现身,故被法院通缉。有报道指出黄台仰获准保释候审期间曾到德国出席活动。[15] 此外,黄台仰也未有于2017年12月9日高等法院的闭门预审时现身。

  4. 黃台仰 (德語: Ray Wong Toi-yeung ,1993年9月15日 — ), 香港 本土派 人士、 本土民主前線 召集人,亦是網絡媒體平台 Channel i 創辦人。 他曾經就讀於香港 鄧肇堅維多利亞官立中學 和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 。 [1] 黃曾經是 香港本土運動 及2016年 旺角事件 的領導者之一。 2017年11月,黃台仰在保釋候審期間沒有按時到警署報到,因此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現列於警方的通緝名單中。 他其後輾轉流亡至 德國 ,並於2019年5月獲批政治庇護資格 [2] 。 2020年7月,黄台仰被 香港警方 以涉嫌违反 港区国安法 通缉。 [3] 政治理念 [ 编辑] 黃台仰主張民族自决,香港独立, 雨傘運動 失敗後,他主張「以武制暴」的抗爭手法。

  5. 事實上黃台仰果然最後棄保潛逃,而錯誤批准他保釋的法官卻安然無事,不用負責。所以郭文緯提出要效法很多西方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及歐洲成立行之有年的民間組織「法庭監察」,加強法官對人民的問責性 , 亦能制衡失職法官。

  6. 事實上黃台仰果然最後棄保潛逃,而錯誤批准他保釋的法官卻安然無事,不用負責。所以郭文緯提出要效法很多西方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及歐洲成立行之有年的民間組織「法庭監察」,加強法官對人民的問責性 , 亦能制衡失職法官。

  7. 2016年2月8日 · 黃台仰被捕後,被正式控告一項暴動罪。裁判官考慮黃沒有案底,准他以現金10萬元及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但同時要交出旅遊證件及須禁足旺角,每天凌晨至6時宵禁和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145] 2016年2月26日 [編輯]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