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12日 · 越南女首富詐騙千億判死 同案通緝包括Lee George Lam 與數碼港前主席同名. 圖1之1 -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中)昨於胡志明市一處法庭受審,她因在該國史 . . . . . . (法新社). 【明報專訊】越南歷來最大宗、涉及304萬億越南盾(約954億港元)的金融詐騙案,67歲主犯 ...

  2. 2024年1月30日 · 新民黨議員李梓敬就指,有媒體關注關於國家秘密的罪行,擔心引述消息時誤墮法網,亦關注有關公眾利益的豁免機制及指引。 另一名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同樣關注,傳媒引述消息時可否以基於公眾利益為辯解。 鄧炳強指,國家秘密定義包括「無合法權限下披露」及「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他舉例稱「例如天氣預報就與國安無咩關係」,但防務就關事,料市民可用常識判斷,執法部門亦要證明有犯罪意圖。 他又指,聽到有關以公眾利益的豁免的聲音,當局會積極研究,處理有關「重大公眾利益」的相關豁免。 鄧又指,有意見認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情應設有免責條款,當局會聆聽意見後再詳細考慮。 會上多名議員均同聲支持立法。

  3. 2024年3月27日 · 九龍塘筆架山道22號榮光第今 (27日)凌晨揭發有老婦疑割頸自殺,老翁倒斃屋內,案件列謀殺及企圖自殺,老婦涉謀殺被捕。 翻查資料,事發單位為美亞廚具集團行政總裁鄭建穗等多名家族成員透過公司持有,84歲男死者鄭建煌在80年代曾報稱醫生。 另外,悉尼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一名1964年畢業的校友,與死者同名同姓。 據了解,死者鄭建煌患認知障礙及肌肉萎縮,行動不便需要人照顧,其妻有抑鬱症及情緒病,懷疑因擔心自己沒有能力照顧死者而犯案。 資料顯示,筆架山道22號大宅由「榮如企業有限公司」在1974年起持有,該公司在80年代董事包括美亞製造廠創辦人鄭榮之、死者鄭建煌及多名鄭氏家族成員,當時鄭建煌報稱為醫生。

  4. 2024年4月27日 · 歌曲講述熱戀中的戀人什麼也不做,只想黐住,帶着一個很簡單的信息,就是只要鍾意,大家就希望在家中共度人生。 Anson Lo自問是這樣的人,鍾意黐家,以前拍拖沒什麼特別事都喜歡留在家中,不想出街食飯或睇戲,「鍾意我都不會嫌我悶吧,但我本身都悶悶哋,沒什麼嗜好,只喜歡搬大些或整靚屋企」。 錄《深閨》感觸到喊. Anson Lo提到《深閨》頭幾句歌詞「你再別上班 專心纏綿 你再別社交 請給我獨佔」,要對方不返工、不社交,全部時間留給他獨佔,十分霸道,覺得是個很得意的形式去講述沒有安全感,只鍾意黐家的人在腦裏幻想很多小劇場。

  5. 2021年8月17日 · 【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法官何麗明2018年審理一宗行人涉亂過馬路案件,至審訊踏入第91日才裁定被告罪脫。 該尼泊爾籍女被告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稱律政司長、兩名外聘主控官和兩名警員惡意檢控,索償逾600萬元,高院昨頒下判辭,稱女被告所有申索理由均不成立,並下令她支付訟費共約90萬元。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6. 2020年11月3日 · 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 打壓立法機關 狙擊司法機構 建立全面管治(文:黎恩灝) (09:00) 圖1之1. 現實是殘酷的。 《國安法》下的香港,壞消息總是接踵而至。 過去兩日,最少8名民主派人士被警方拘捕,他們在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抗議李慧琼主持會議是「非法」行為,被指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 特權法事後拘議員 拆走監察政府保障. 有網民近日在社交平台嘲諷被捕者和參與「臨立會2.0」的民主派議員向中共輸誠留在議會,仍然換來被捕的後果,實在自討苦吃。 這類說法對我來說相當刻薄,實情是早在僭建立法會任期前,民主派議員已先後因在議會抗爭而被警察以特權法拘捕。

  7. 2023年8月14日 ·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稱,辯方求情時強調劉事後自首,但劉略帶名氣,若他選擇躲藏反而承受壓力,故自首是其選項之中的上策,不就此減刑。 庭上透露,被告劉駿軒(27歲,YouTube影片創作者)過去有3項刑事紀錄,他干犯本案時就一宗非禮案保釋候查。 羅官引述辯方求情指,事主曾不斷挑釁被告及進行負面報道,無視被告要求停止拍攝,又指報道具新聞價值、可增加閱覽流量,甚至欲採訪被告父母,使被告深受困擾。 事主嘲諷「夠膽郁手」,被告忍無可忍才襲擊事主。 被告在求情信批評事主「人格卑劣」,他遭事主鍥而不捨地攻擊,羅官認為,被告非單方面坐以待斃,兩人互相攻擊,被告不純粹飽受欺凌,根據經驗他可預料事主重施故技,而仍主動約見對方,遂要負上責任。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