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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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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專辦恢復公司註冊,讓企業重新運作,重用被凍結戶口、取回銀行存款。 專業律師辦理,讓除名公司恢復註冊,重用被凍結戶口,取回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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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5月2日 · 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登入首頁,新增「查冊人查冊的聲明」,要求查冊人登入前選取查冊目的,不過沒有包括作新聞報道的選項。 記協主席岑倚蘭表示,查冊是記者做調查報道的重要一環,很多不公義事件都是透過查冊揭

  2. 2024年5月3日 · 公司註冊處正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意見,全面檢視事件及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署方曾於兩周前表示,因出現個人資料外洩風險,一度暫停服務,進行緊急維修,未有收到個人資料外洩報告。

  3. 2021年10月25日 · 公司註冊處今日(25日)宣布,11月1日起,使用公司註冊處管持的公共登記冊的查冊人士,須在查冊前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繼續按現行安排作出其查冊目的的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

  4. 2021年3月31日 · 公司登記新查冊安排董事可以通訊地址取代住址,並只披露身份證字母加3個數字。 程志遠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 (31日)晚上回應落實公司登記冊新查册安排,表示所有查冊人士(包括傳媒)將可繼續取覽公司登記冊上的董事的資料,當中包括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以取代現有的個人住址)和部分身分識別號碼(就香港身份證而言,為字母另加三個數字),而其他現時可查詢的資料並沒有任何新添的限制。 這些資料連同董事的姓名,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認有關董事的身分;並重申,新查冊安排在繼續容許公眾獲取所需個人資料以確定公司的董事和其他主要人員的身分,以及保障個人私隱之間取得了合理平衡。 財庫局發言人強調,有關新安排與國際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公司法相若:

  5. 2021年6月18日 · 「指明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取覽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及 第三階段:於2023年12月27日開始,資料當事人可向公司註冊申請不提供在第二階段開始前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所載的受保護資料,並以其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讓公眾查閱。

  6. 2021年5月13日 · 港府擬收緊公司查冊,最快本月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限制披露公司董事住址及個人身份識別號碼。.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TOPick專訪時指,近年「起底」或個人資料被洩露的情況嚴重,公共登記冊或成為其中一個取閱資料的途徑,易引發連串私隱風險 ...

  7. 2016年5月3日 · 公司註冊處本月起更改查冊安排,要求查冊人士申報查冊目的,而9個選項分為兩部分,包括有關公司的任何相關事宜,與該公司或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往來,但當中並無新聞報道選項,署方亦註明資料只能作本人所聲明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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