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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小時前 · 根據庭上未披露文件,區諾軒剖白轉任控方證人的原因,形容事年是「苦難」,他決意「放棄政治以求存。 「35+」初選案審訊期間,庭上披露認罪及轉為控方證人的區諾軒曾於今年1月去信參與同案被告、參與港島區初選的前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
3 天前 · 證人區諾軒趙家賢 口供不一須裁真偽. 【明報專訊】發起「35+」初選、曾稱之合法的戴耀廷認罪,但他在這場審訊中無作供且沒旁聽,主要由負責組織的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及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以「從犯證人」身分供述初選計劃,指證不認罪的16人 ...
2023年3月11日 · 代表民主黨黃碧雲和林卓廷的辯方大律師問,同案另一認罪被告黃之鋒曾在「墨落無悔」聲明書公布後,向區諾軒詢問民主黨的反應,區當時稱沒有問民主黨,也相信他們不會簽聲明,民主黨已表明不會無差別否決財案。 區庭上表示屬實,因該黨主席胡志偉告訴過他,沒理由反對興建醫院和學校。 辯方又引述,區諾軒於一篇學術研究香港獨裁化的文章,將黃碧雲及民主黨被歸類為傳統民主派,即較為親中、態度溫和;區同意。 區供稱,與何啟明不算相熟,何所屬民協亦是傳統民主派,並較溫和,區與何一同關注商場被領展私有化。 其間,辯方提及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的吳政亨,區說「我從來沒有視李伯盧(吳政亨的網名)為(初選)組織者的一部分」,吳聞言微笑。 區又稱,無政治聯繫的彭卓棋有出席港島協調會議,但沒表明若然當選,就會無差別否決財案。
3 天前 · 惟控方證人區諾軒稱自己不敢武斷各人皆同意否決財案,例如社民連黃浩銘和民主黨胡志偉均對否決有保留。 在「共謀者原則」下,某一政黨的被告言行,會用作指控其黨員。 換言之,區諾軒的證辭會否有利法官考慮泛民取態,包括受審的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林卓廷和黃碧雲,仍是未知之數。 關鍵能否推論被告默許「攬炒」 更重要的是究竟初選參加者有否達成共識。 區諾軒供稱各人對運用否決權有分歧,不希望將《基本法》否決機制和戴耀廷主張的「攬炒」混為一談。 法官最終會否從證據推論被告默許或認可戴耀廷的立場,達至「無差別否決財案」的共識,旨在促進攬炒,預料是裁決關鍵。 本案是香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審訊,亦是罕有觸及《基本法》否決機制的刑事案件。
2023年4月3日 · 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繼續作供,他形容區諾軒在「35+」計劃過程「越來越變咗磨心」。 趙憶述,前民主黨元老李永達曾經在該黨會議坦言「當佢(區諾軒)半個仔」,而區在立法會的議席原本屬於本土自決派,於是區在民主陣營的傳統和本土兩方觀點要取得平衡時,區感到困擾,並有向趙訴苦。 根據趙家賢助手出席超區協調會議時抄寫的筆記,趙作供確認區諾軒在會上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被問到區是否同意否決財案,趙表示區是務實的。 法官陳慶偉稱得知區的初心有改變,趙指觀察到區變成「磨心」,區在傳統民主派出身,與趙一樣加入民主黨,區當選南區區議員,獲黨內元老支持。 趙續指,香港眾志立會議員被DQ後,民主派集中票源在補選投票予區,區以獨立民主派身分取得議席。
2023年2月14日 · 區諾軒引述同案認罪首被告戴耀廷在飯局中表示,一旦民主派在立會議席過半,可以運用權力爭取「五大訴求」。 區諾軒自言當時計劃到日本留學,籌備初選時仍然在港,「我認為我當時有時間,能夠貢獻我視之為民主運動的工作」。 昨日庭外警力明顯加強,有警員荷槍實彈戒備(見另稿)。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限時優惠. 新用戶30天免費試閱. 盡覽《明報電子報》收費內容. 立即試閱.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2023年2月23日 · 區諾軒作供指,民主黨胡志偉曾表達該黨拒絕簽署非由初選組織方訂立的協議,惟胡最終簽署九東共同綱領,區認為若沒發生上述九東會議事件,相信胡不會簽署綱領。 法官一度提到胡志偉代表民主黨簽綱領,辯方隨即指胡並非代表黨簽署,區諾軒澄清胡以個人名義簽署,「唔代表黨」。 法官續指,組織方允許參選人交報名表時附上綱領,區回應稱這屬「公允說法」。 初選投票日後,戴耀廷在新西選區等群組發信息指,他公開講述「35+」的目的,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及使政府問責,而「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 區作供表示,當時中聯辦和港澳辦發表譴責,指初選有機會犯法,故區認為戴欲修正關於「35+」的說法,以規避法律風險,並讓候選人參考其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