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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月20日 · 15. 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爆發警民衝突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用大聲公襲警案續審其中一名稱遭區敲盾的警員今午20日出庭作供他指區當時指罵他為毅進仔」,又用咪高峰敲他的盾令他覺得受針對並感到驚慌當下更嚇到呆咗」,沒想過議員會敲擊盾牌辯方卻指警員的書面證供從未提及受驚或者擔憂區會提升武力質疑他當時根本並不害怕。 警員關志豪稱遭區諾軒罵為「毅進仔」兼敲盾時,當下嚇到呆咗,並有受驚。 (林樂兒攝) + 2. 被告區諾軒(32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並於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傳媒關係組警司高振邦,即警察公共關係科四點記者會的主持人。 擔心區會提升武力.

  2. 2021年1月20日 ·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案發時非常多人聚集情況混亂,「暴力隨時一觸即發」,區諾軒非常激動極其不冷靜而且情緒持續了一段時間進而演化成敵意並針對警員關志豪大叫黑警」、「毅進仔」。 關憂慮會遭受非法武力是絕對合理」,亦符合現場環境因區擊打長盾3下絕對是武力升級」,而且是直接擊向長盾近面部的位置之後仍然逗留在現場。 律政司代表指,不須證明關是否「懼怕」,他的即時反應「揸緊長盾」,已足以反映他的憂慮。 此外,律政司代表指,區刻意走近警司高振邦,是毫無必要,若果區欲與警方交流,可直接與高對話,即使使用揚聲器也不需要如此接近。 高曾多番用手撥開大聲公,可見當時已出現即時的不適。

  3. 潘官在判詞中指區諾軒與警員面對面僅隔一道透明長盾區以大聲公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更是三次連續性的猛力敲打當時又人多混亂區突然從動口的行為升級至動手的行為警員有所憂慮合情合理潘官認為警員當時的憂慮明顯是區猛力敲打其長盾後隨之而來提升衝擊警方防線產生漣漪效應的非法武力以至警員作出用力抓緊盾牌的即時反應故認為原審裁判官沒有錯誤裁定區當時懷有惡意令警員憂慮自己會當場遭受到非法武力。 區諾軒辯稱,區是因要求警方停止執行任務不果,故有需要敲打警員長盾,甚至可能需要使用令人反感的言語來吸引警員注意,來喚起警員對於「人踩人」之危急存亡情況的注意,故認為區的行為不屬「非法」。

  4. 2021年1月20日 · 潘官稱:「你地唔好以為法官活係象牙之塔先得架,『毅進仔正正係恥笑警員低學歷囉」。 潘官經考慮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代表區諾軒的彭耀鴻資深大律師在庭上播放不同角度拍攝的涉案片段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與區諾軒等人站在警方防線前警方多次以揚聲器請譚區二人離開馬路番上行人路」,潘敏琦法官觀察到區當時以揚聲器力挽狂瀾地抵抗警方透明長盾推撞警方防線之後以揚聲器吆喝毅進仔多次後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下。 彭指從另一角度看,警方大力把盾推向區撞向揚聲器,而譚區二人只想引起警員注意,希望與警員對話,為免人踩人事件發生而希望警方暫停推進。 彭又指區手持的揚聲器,「近譚文豪多過警察,唔通(區)襲擊譚文豪咩? 」,潘官聞言即反駁:「依個有少少歪理,我覺得你應該收返」。

  5. 2021年2月4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2歲),因2019年7月8日九龍區暴徒騷亂期間在旺角用大聲公」(揚聲器襲擊兩名警務人員罪成早前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被高院駁回定罪上訴維持原判法官潘敏琦昨頒布書面理據斥責區諾軒當日阻撓警方清場的行為必屬非法以咪高峰敲鑿警長的長盾明顯令對方憂慮遭受非法武力辯稱不斷叫囂是要吸引注意以防警方清場時出現人踩人情況則是擾亂視聽的砌詞」; 至於用「大聲公」在警司耳邊近距離叫喊亦屬惡意。 法官潘敏琦在頒下的判決理由書中指,就案發時警員關志豪是否面對即時及非法武力方面,區諾軒從動口的行為升級至動手的行動,即以「大聲公」吆喝「毅進仔」多次後,再以咪高峰連續猛力敲打警員的長盾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