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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取強積金. 退休時處理強積金. 提早提取強積金. 強積金法例規定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全部開啟. 1. 提早退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計劃成員可直接聯絡 受託人 ,查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法定聲明. 向受託人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 如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2. 當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交給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後整筆款項將完全及即時歸屬於僱員而僱員除在強積金計劃法例所訂明的特殊情況下亦只能在達到 65 歲退休年齡才能從強積金計劃中取回所有由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

  3. 2020年10月15日 · 在年滿退休65歲後怎麼樣取回強積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本文將介紹不同情況下取回強積金所需的條件和步驟並解答一些關於強積金的常見問題一般取回強積金條件 自2016年2月1日起港人只要年滿65歲便可以提取強積金戶口內的金額

  4. 2022年2月20日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只有符合特殊情況才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以下,《經一為讀者整理了六大可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情況以及申請提早領取的程序供參考。 可提早提取強積金MPF的6大情況. 提取強積金1. 提早退休. 當打工仔年滿60歲並已經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及作出法定聲明表示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即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早提取強積金。 不過,即使打工仔於60歲時提取強積金,之後仍可以再次工作。 惟打工仔仍未夠65歲,再次受僱後需要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提取強積金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打工仔打算移民,亦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不過,申請人必須作出聲明,表示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並會到其他地方居住,且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5. 2024年5月2日 · 在2023/24課税年度,一名僱員如無其他兼職,一般情況如下: 例子二:無固定薪酬. 一名無固定收入的僱員在2023/24課税年度的收入合共$500,000但在2023年4至6月的入息少於$5,000該3個月不用供款其餘月份每月的法定供款額為$1,500在報税時他可申索扣除強制性供款$13,500例子三:兩份薪俸及兩筆供款. 一名僱員任職兩間公司,每月收取甲公司薪金$30,000,乙公司薪金$20,000。 按《強積金條例》,他須分別參加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強積金計劃。 雖然在2023/24課税年度內他的強制性供款合共達$30,000,但計算薪俸税應課税入息時只可扣除$18,000。 例子四:兩份薪俸,兼職薪俸少不需供款.

  6. 提取強積金. 計劃成員提取強制性供款無須課稅一般來說僱員在提取自願性供款時只有屬於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的強積金才可能需要課稅視乎提取的情況及時間而定)。 有關強積金稅務詳情,請查閱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23號及 稅務局網頁 。 修訂日期: 18/02/2021.

  7. 2021年10月11日 ·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健全就業人士參加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稱 強積金MPF),為港人熟悉。 而法例規定,只有 65 歲時才能取回累計權益。 其實,積金局仍然提供 6 特定情況」,讓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MPF)。 提取強積金MPF的條件/方法. 依據香港的強積金法例,MPF 計劃成員可以從下述的 7 項方法,從「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中,將累積的強積金(MPF)提取自用。 一般分為兩大類,一是成員年滿 65 歲,二是在特定情況下提早提取強積金(MPF): 回到報稅問與答列表. 有信心接觸更難的? 來看進階稅例及法庭案例分享. 1.退休時處理強積金(M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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