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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 小時前 · 5/23令人難過的日子 才剛上班不到20分鐘,接到姊的電話說爸爸發生車禍,要我先到榮總去,看了群組哥轉述警察說情況不樂觀,沿路一直告訴自己要保持冷靜了,已經做好到醫院會看到的情景,但是看到還是很不忍心,護士請醫師跟我解釋病情,說爸爸送到醫院時瞳孔已經放大

  2. 九十年五月三十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修訂通過後,市區原有的行車速限40 公里已經提高至50 公里,而且還有十公里超速取締寬限值,換言之,時速六十公里以上才會被處罰。 這麼高的車速對普遍是住商混合、人來人往的市區行人而言,威脅實在太了;朋友 Wen 剛從英國倫敦回台,她說倫敦人倡議市區行車速限不得超過21英里〈才33.6公里〉! 許多人應該有這樣的經驗,走到路口正打算穿越馬路,未料號誌燈突然變了,只好倉皇的後退折回原點,假設,司機在這個瞬間高速行駛未減速慢行,而行人也未能幸運的在號誌燈切換的剎那後退原點,一場傷亡的車禍是否就難以避免的發生了?

  3. 車禍事件的結果不外有三種一是車輛損壞一是人員受傷或重傷另一則是人員死亡這些車禍的結果能夠行使民事求償權的人都不盡相同。 車輛損壞的求償人,是車輛的所有權人,畢竟車主才是車輛損壞的被害人,如果駕駛人與車主不同一人時,請注意駕駛人無法就車損求償,只有車主才能就車損部分向肇事者求償。 人員受傷或重傷的求償人,則是受傷的被害本人,主要能請求的項目有: 1. 醫療費。 2. 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賠償費用。

  4. 2015年10月16日 · 台灣道路密集交錯道路標示設計不良而造成車禍或違規等事件處處可見。. 大華的上班途中有一個路口需要停紅燈120秒因此有許多要在該路口右轉的駕駛人為了避免停該路口之紅燈而選擇駛進該路口前一條小巷以此規避停紅燈等待的時間。. 然而該 ...

  5. 由於大有巴士公司在車禍發生七個月與一年之後才分別找來一位該公司的卸職李姓司機八十八年一月首度出庭與現任李姓司機八十八年五月首度出庭充當證人這兩位可疑的證人供稱伯軒闖紅燈我方對證人的身分與證人出庭的時間均高度質疑本案 ...

  6. 個人認為台灣的教育與法律都出了很的問題,因為「觀念」上出了問題,因而『台灣的駕駛人沒人性』。. 台灣的教育太注重精英教育,學校教育不尊重弱勢的孩子,也不教導學生發揮團隊精神與他人合作;至於駕駛的養成教育,則是偏頗的只注重開車技術 ...

  7. TVBS獨家揭祕. 親人相繼死於車禍 巧合?. 報應?. 當年撞殘吳淑珍 張榮財 折磨20年. ★(前言)一九八五年的一場車禍,改變了陳水扁、吳淑珍的一生。. 雖然後來陳水扁在第二次出庭時主動撤回告訴,但當年肇禍的拼裝車司機張榮財,至今承受著「政治車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