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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種語言. 臺灣正體. 工具. 香港年金計劃 (英語: HKMC Annuity Plan )是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於2017年4月10日公佈的公共 年金 計劃。 公共年金計劃以60歲或以上人士為對象 [1] ,投保人在存入一筆過保費後可即時開始提取年金直至終老。 香港年金計劃的個人保費總金額為5萬港元至500萬港元 [2] 。 於2018年7月5日正式推出,並正式命名為「香港年金計劃」。 [3] 計劃內容 [ 編輯] 投保資格 [ 編輯] 60 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 保費限額 [ 編輯] 下限50000 港元,上限5000000 港元。 年金發放 [ 編輯] 繳付保費後年金年每月固定發放,直至投保人身故。 若以初步估計內部回報率3% - 4%計算,終身年金的每月收入如下:
社會意見. 外部链接. 參考資料. 香港年金計劃 (英語: HKMC Annuity Plan )是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於2017年4月10日公佈的公共 年金 計劃。 公共年金計劃以60歲或以上人士為對象 [1] ,投保人在存入一筆過保費後可即時開始提取年金直至終老。 香港年金計劃的個人保費總金額為5萬港元至500萬港元 [2] 。 於2018年7月5日正式推出,並正式命名為「香港年金計劃」。 [3] 計劃內容[编辑] 投保資格[编辑] 60 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 保費限額[编辑] 下限50000 港元,上限5000000 港元。 年金發放[编辑] 繳付保費後年金年每月固定發放,直至投保人身故。 若以初步估計內部回報率3% - 4%計算,終身年金的每月收入如下: 身故保障[编辑]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預扣所得稅 (或 扣繳 , withholding tax ),是世界某些 國家 、 地方 的 稅項 之一。 由於 納稅人 長期居於外國其他地方等原因,稅務局難以接觸此類納稅當事人,所以稅法規定支付如下費用的 代理人 有義務,預先「代扣代繳」此類稅額予稅務局,僅支付餘額予納稅當事人。 預扣所得稅的主要目的,在於減少逃稅,及避免屆時無力繳稅的可能。 僱傭 支出 [ 編輯] 外判 合約 及外判顧問工程支出 [ 編輯] 股息 支出 [ 編輯] 儲蓄 利息 支出 [ 編輯] 購買境外勞務 [ 編輯] 內部參考 [ 編輯] European Union withholding tax. 離岸銀行服務. 私人銀行服務. 瑞士銀行服務.
寬減2022/23課稅年度100% 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上限6,000元 寬減2023/24年度首兩季住宅物業差餉,每季上限1,000元 發放額外半個月綜援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亦作相若安排
稅務局會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人士的所有收入(即薪俸稅、利得稅及/或物業稅所列明的各種應課稅收入)合併,並以薪俸稅稅率課稅,並享有薪俸稅列明的免稅額。 因利得稅及物業稅不可享有薪俸稅免稅額,並以一個固定稅率課稅,薪俸稅則有一個累進稅階(最初的稅階稅率非常低),並享有各種薪俸稅免稅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可以令所有入息一併當作薪俸稅處理,因而減低稅項。 如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反而導致應繳稅款增加的話,稅務局不會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算稅款,改為分開徵收薪俸稅、利得稅及/或物業稅。 間接稅. 差餉、地租及地稅. 差餉 是香港的一種 地稅 ,是香港政府為香港境內地產物業徵收的稅項。 除差餉外,按土地契約的不同,土地使用者另須繳交 地稅 或按《 中英聯合聲明 》的規定向政府繳納 地租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 ...
所得稅 (英語: Income Tax ,香港稱作「入息稅」,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和台灣皆稱作「所得稅」),是 稅 種之一類,按 自然人 、 公司 或者 法人 為扣稅單位。 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課稅率系統,例如有 累進稅率 (progressive tax)也有單一 平稅率 多種。 有些國家或地區以公司為課稅的稱作 企業稅 ,這經常被稱為 公司稅 、 公司收入稅 或 營利事業綜合所得稅 。 有些國家或地區以個人收入課稅的。 個人所得稅 為法律規定,自然人應向 政府 上繳的 收入 的一部分。 各地政府在不同時期對個人應納稅收入的定義和徵收的百分比不盡相同,有時還分稿費收入、工資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 彩票 中獎)等等情況分別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