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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強積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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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使命和職責 機構管治及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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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一經受託人存入僱員的帳戶, ...

  3. 2024年5月2日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簡稱「強積金計劃」). 根據《税務條例》,你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薪俸税的僱員,在計算應課税入息時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利得税的自僱人士,在計算應課税利潤時可扣除強制性的自我供 ...

  4.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mandatory-contributions僱員 - 積金局 - MPFA

    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一經受託人存入僱員的帳戶,即全數及立刻歸屬於僱員。. 強制性供款的投資回報,亦會全數及即時歸屬於該僱員。. 僱員. 自僱人士. 不同供款方法注意事項. 僱主數碼「供」略. 違規罰則.

  5. 不過,無論他對多少個強積金計劃的戶口作出強制性的供款,在 2023/24課税年度內他所享有的供款扣除額上限均為 18,000元。 超出此上限的供款是不可獲得扣除。

  6.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7.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8. 預計到2034 年,所佔比例將會增至28%;而到2064 年,更會高達33%。.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於2000 年12 月實施之前,本港社會約340萬的就業人士中,只有約三分一享有退休保障。. 在制度實施以後,直至目前為止,約八成五就業人士已獲得退休保障。. 1995 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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