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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的計劃成員則不受影響。 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 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僱員、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僱人士. 積金局提醒僱主,由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必須按上表作出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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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MP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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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提醒雇主、雇员和自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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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 · 在2023/24課税年度,一名僱員如無其他兼職,一般情況如下: 例子二:無固定薪酬. 一名無固定收入的僱員在2023/24課税年度的收入合共$500,000,但在2023年4至6月的入息少於$5,000,該3個月不用供款,其餘月份每月的法定供款額為$1,500。 在報税時他可申索扣除強制性供款$13,500。 例子三:兩份薪俸及兩筆供款. 一名僱員任職兩間公司,每月收取甲公司薪金$30,000,乙公司薪金$20,000。 按《強積金條例》,他須分別參加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強積金計劃。 雖然在2023/24課税年度內他的強制性供款合共達$30,000,但計算薪俸税應課税入息時只可扣除$18,000。 例子四:兩份薪俸,兼職薪俸少不需供款.
不過,無論他對多少個強積金計劃的戶口作出強制性的供款,在 2023/24課税年度內他所享有的供款扣除額上限均為 18,000元。 超出此上限的供款是不可獲得扣除。
僱主必須遵守強積金法例規定的責任,包括安排所有合資格的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為他們供款。 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作選擇 如僱主同時提供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便必須讓現有及新加入的合資格僱員(如適用)作出選擇。
強制性公積金 ( 強積金) 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是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以監管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強積金制度所涵蓋的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須分別作出以僱員或自僱人士有關入息 5% 計算的定期強制性供款,而供款金額受法定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制 ; 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爲 $7,100 及 $30,000 。 現時,共有 12 名強積金受託人管理 24 個強積金計劃,向約 470 萬名計劃成員及 36 萬名參與僱主提供服務。 強積金總淨資產值已超過 11,000 億元,自強積金制度成立以來的年率化內部回報率 ( 扣取收費後) 爲2.5 % 。 持續進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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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交通銀行愉盈退休強積金計劃的 13 個指明的成分 基金;(b) 新地強積金僱主營辦計劃的 9 個指明的成分基金;及 (c) )東亞( 強積金 享惠計劃的10 個指明的成分基金。2. 上述日期是為施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 第485 章) 第 19Z(4) 條而指定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