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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通常會在離職時提取權益,僱主普遍會以僱員的服務年期計算歸屬比例,例如工作滿三年可提取30%權益,滿十年可提取100%權益。 至於計劃及基金組合則由僱主決定。 2000年12月1日後,僱員如參加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離職時必須計算「最低強積金利益」,並將之由職業退休計劃轉移至一個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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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獲強積金法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紀錄冊簡稱紀錄冊」)載有各項有關職業退休計劃的資料該些計劃均已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簡稱積金局」)核准並獲豁免於強積金方面的要求編製本紀錄冊的唯一目的是讓公眾人士可以確定職業退休計劃是否已獲強積金豁免並為他們提供有關計劃的基本資料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保障資料原則的第3原則本紀錄冊所載的個人資料如非用作上述提及的目的則必須事先獲該等資料的當事人自願同意。 積金局在每一工作日都會更新紀錄冊的資料,惟在審理與更新資料時,或有時間上的差距,因此未必能提供所有獲強積金法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最新資料。 如有疑問,請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0102)查詢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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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MPF Exempted ORSO Schemes Regis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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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現有成員(即於2000年12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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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覽. 積金局履行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的職責,工作包括 ...

  3.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現有成員即於2000年12月1日或之前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可獲豁免遵守於法例中有關保存可調動性及提取的規定但與新成員一樣即使他們被合理解僱他們的最低強積金利益亦不得被沒收

  4. 概覽. 積金局履行職業退休計劃註冊處處長的職責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處理各類與計劃有關的更改及申請. 確保所有獲豁免計劃及註冊計劃符合規定. 與專業團體和業界組織保持緊密聯繫. 職業退休計劃俗稱公積金」)與強積金計劃都是為香港僱員設立的職業退休保障計劃但兩者的運作並不相同自強積金制度實施後積金局豁免若干合資格及符合相關規定的職業退休計劃遵守強積金規定。 如欲了解更多職業退休計劃的詳情,請參閱 《職業退休計劃條例指南》 。 強積金計劃與職業退休計劃的比較. 請按此查閱PDF版本.

  5.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不適用於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包括外籍及本地家庭傭工以及不足18歲或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長服金如適用會繼續按照現行僱傭條例規定以終止僱傭前的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相關法例.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 (PDF)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PDF)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www.op.labour.gov.hk/) 這個一站式網上平台提供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資料及簡易的圖像和範例,協助僱主、僱員及公眾了解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6. 重要事項. 滙豐綜合公積金為集成職業退休計劃於1992年在百慕達成立滙豐綜合公積金包括其所有投資組合是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滙豐人壽」)發出的保單構成。 因此,您的投資組合將受滙豐人壽的信用風險所影響。 如您的計劃是界定供款計劃,支付予您的僱員及成員延續安排下的成員(如下所述)的權益是根據投資組合的表現變動,並按滙豐綜合公積金的條款及細則而計算。 每項投資組合有其特有的投資目標及相關風險。 如您的計劃是界定利益計劃,您補充應付給僱員的任何權益的責任是根據預先訂立的權益公式,及進行精算估值,並按滙豐綜合公積金的條款及細則而計算。 每項投資組合有其特有的投資目標及相關風險。

  7.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強積金制度. 主頁. 本港居民. 就業. 強積金制度. 就業. 強積金制度. 僱員資訊. 僱主資訊. 自僱人士資訊.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修訂日期:2022年10月. 我想. 探索職業進修及發展路向. 認識法定最低工資. 收取大型招聘會的通知. 了解轉職時的強積金安排. 查閱僱員再培訓局的培訓課程. 相關連結. 常用政府表格. 申請政府職位. 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表. 更多 > 常用網上服務. 強積金制度.

  8. 職業退休計劃由僱主自願營辦計劃設有管限規則訂定計劃內容包括計劃權益的歸屬退休年齡供款款額及管理費用由誰承擔這些管限規則由僱主釐定而在強積金計劃下這些範疇均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 釐定。 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通常會在離職時提取權益僱主普遍會以僱員的服務年期計算歸屬比例例如工作滿三年可提取30%權益滿十年可提取100%權益。 至於計劃及基金組合則由僱主決定。 2000年12月1日後,僱員如參加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離職時必須計算「最低強積金利益」,並將之由職業退休計劃轉移至一個強積金計劃。 「最低強積金利益」是指下列兩個計算方法中得出的數額較小者: 由該僱員供款所產生的利益+按歸屬比例計算所得、由僱主供款產生的利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