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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7日 ·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判囚20個月,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曾蔭權於今年4月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宣判。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五上午10
2018年7月20日 · 前特首曾蔭權在2017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今年4月他就定罪、刑期及訟費令提上訴。 上訴庭今日(20日)宣判結果,雖然刑期獲減至12個月,但保釋暫未能處理,曾蔭權需即時再次入獄。
2018年7月20日 · 曾蔭權就定罪、刑期及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今年4月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今早10時頒下書面判決,上訴庭駁回定罪申請,但刑期上訴則得直,曾蔭權行為失當的判囚,由原來的20個月減至1年(即12個月),但需要即時入獄,其代表律師,擬稍後向法庭為曾蔭權緊急申請保釋。 【16:30】上訴庭指曾蔭權難發展新事業,改判支付100萬訟費。 https://bit.ly/2uCnFN3. 【16:00】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後表示,曾現時情況尚可,但拒絕透露詳情。 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後指他情況尚可。 (曾秋文攝) 【15:30】上訴庭認為被告行為雖不涉及貪污,但不等於控罪輕微瑣碎。 https://bit.ly/2NwQJwq. 5人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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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能否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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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被控告哪兩項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2017年2月22日 · 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陪審團以8比1大比數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今日被判囚20個月。 曾蔭權和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曾在98年金融風暴時聯手打大鱷,兩位曾是特區政府第一和第二把交椅的政府最高層,如今淪為落難「兄弟」。
2017年2月22日 · 根據條例,假如曾蔭權在監獄中行為良好,最多可以扣減1/3刑期,他原判是20個月,可減刑約200日,實際只須服刑約13個月。 香港法律第 234A章 《監獄規則》裏面的第4部分第69條規定: (一)服刑中的囚犯如實際刑期超過1個月,可因勤奮及行為良好而按照本條的規定獲得減刑︰但本條並不准許將實際刑期減至少於31天; (二)根據該條列給予的減刑,不得超逾實際刑期連同羈押期總計的1/3。 如囚犯到期獲釋之日為公眾假期,則須於該日之前的最後1個非公眾假期日獲釋。 【延伸閱讀】由7000呎大宅到80呎囚室 揭曾蔭權獄中生活. 行政長官可赦免或減輕在囚人士刑罰?
2018年7月20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獲上訴庭減刑至12個月;由於他之前已服刑63天,如他在獄中行為良好,可再扣減三分一刑期,扣除公眾假期後,餘下刑期大約半年,換言之,假設他不申請保釋,最快明年1月便可刑滿出獄。 已屆73歲的曾蔭權得悉判決後感到不適,召救護車將他送往瑪麗醫院9樓的羈留病房,服刑即日起計算,至於他的留院時間多久,全由主診醫生決定,而他出院後會由懲教署囚車直接送返赤柱監獄繼續服刑;如院所醫生認為其情況需要繼續接受觀察,會安排他在赤柱監獄內的院所醫院的獨立病房。 至於在新地案中被指收受賄款而判囚7年半、現年70歲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目前仍在赤柱監獄服刑,料行為良好扣減三分一刑期後,最快亦要2020年底才出獄。
2018年7月20日 · 2017年. 3/1:高院開始審訊. 17/2:經過陪審團23天審訊後,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未能達成裁決,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被裁定罪成; 22/2:曾蔭權被判監20個月; 24/4:上訴庭批准曾蔭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候上訴; 26/9:高院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進行第2次審訊; 3/11:經過25天審訊後,陪審團未能達成有效裁決,法官解散陪審團; 5/11:律政司表明暫時不會提出重審申請; 6/11:律政司以曾蔭權及妻兒等人於調查期間拒與廉署合作,要求支付控方三分一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