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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7月17日 ·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判囚20個月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曾蔭權於今年4月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宣判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五上午10

  2. 2018年7月20日 · 前特首曾蔭權在2017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今年4月他就定罪刑期及訟費令提上訴上訴庭今日20日宣判結果雖然刑期獲減至12個月但保釋暫未能處理曾蔭權需即時再次入獄

  3. 2018年7月20日 · 曾蔭權就定罪刑期及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今年4月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今早10時頒下書面判決上訴庭駁回定罪申請但刑期上訴則得直曾蔭權行為失當的判囚由原來的20個月減至1年即12個月),但需要即時入獄其代表律師擬稍後向法庭為曾蔭權緊急申請保釋。 【16:30】上訴庭指曾蔭權難發展新事業,改判支付100萬訟費。 https://bit.ly/2uCnFN3. 【16:00】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後表示,曾現時情況尚可,但拒絕透露詳情。 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後指他情況尚可。 (曾秋文攝) 【15:30】上訴庭認為被告行為雖不涉及貪污,但不等於控罪輕微瑣碎。 https://bit.ly/2NwQJwq. 5人律師團隊進入羈留病房探訪曾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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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7年2月22日 · 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陪審團以8比1大比數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今日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和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曾在98年金融風暴時聯手打大鱷兩位曾是特區政府第一和第二把交椅的政府最高層如今淪為落難兄弟」。

  6. 2017年2月22日 · 根據條例假如曾蔭權在監獄中行為良好最多可以扣減1/3刑期他原判是20個月可減刑約200日實際只須服刑約13個月。 香港法律第 234A章 《監獄規則》裏面的第4部分第69條規定: (服刑中的囚犯如實際刑期超過1個月可因勤奮及行為良好而按照本條的規定獲得減刑但本條並不准許將實際刑期減至少於31天; (二)根據該條列給予的減刑,不得超逾實際刑期連同羈押期總計的1/3。 如囚犯到期獲釋之日為公眾假期,則須於該日之前的最後1個非公眾假期日獲釋。 【延伸閱讀】由7000呎大宅到80呎囚室 揭曾蔭權獄中生活. 行政長官可赦免或減輕在囚人士刑罰?

  7. 2018年7月20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2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獲上訴庭減刑至12個月由於他之前已服刑63天如他在獄中行為良好可再扣減三分一刑期扣除公眾假期後餘下刑期大約半年換言之假設他不申請保釋最快明年1月便可刑滿出獄已屆73歲的曾蔭權得悉判決後感到不適召救護車將他送往瑪麗醫院9樓的羈留病房服刑即日起計算至於他的留院時間多久全由主診醫生決定而他出院後會由懲教署囚車直接送返赤柱監獄繼續服刑如院所醫生認為其情況需要繼續接受觀察會安排他在赤柱監獄內的院所醫院的獨立病房。 至於在新地案中被指收受賄款而判囚7年半、現年70歲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目前仍在赤柱監獄服刑,料行為良好扣減三分一刑期後,最快亦要2020年底才出獄。

  8. 2018年7月20日 · 2017年. 3/1:高院開始審訊. 17/2經過陪審團23天審訊後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未能達成裁決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被裁定罪成22/2曾蔭權被判監20個月24/4上訴庭批准曾蔭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候上訴26/9高院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進行第2次審訊3/11:經過25天審訊後,陪審團未能達成有效裁決,法官解散陪審團; 5/11:律政司表明暫時不會提出重審申請; 6/11:律政司以曾蔭權及妻兒等人於調查期間拒與廉署合作,要求支付控方三分一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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