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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4月1日 ·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若其海外所得已申報課稅者,自然沒有被課稅的問題;如果過去沒有申報者,則進入下一個判斷階段。

  2. 2020年3月1日 · 國稅局依法抽查帳簿證時,往往因帳簿記錄不全、憑證不足或記載不符規定而核定補繳稅款,金額可能因此較依法結算申報應繳納之稅額高。

  3. 2021年5月1日 ·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的3種申報方式各有何優缺點. (一)擴大書面審核. 原則上,所有公司應採「查帳申報」,核實課稅;惟財政部為簡化稽徵作業,推行便民服務,特訂定擴大書審制度。 同時符合以下3要件即可適用: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新臺幣,以下同)以下之營利事業. 帳載純益率低於財政部頒訂之擴大書審純益率. 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稅款. 公式:課稅所得額=(營業收入淨額+非營業收入)×擴大書審純益率. 優點: *簡化稅務申報作業,請稅務單位亦簡化以書面審查方式處理,原則上較不易調帳查稅。 缺點: *收入金額大者,稅賦相當可觀。 *當年度虧損,仍必須依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課稅所得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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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0年9月1日 · 這次特別邀請到3位優秀的RFC財務顧問師,分享他們專業領域的實作經驗,以及實務操作過程中的心得及體會。 選擇RFC照的動機 周孟俞來自臺灣,從業13年,連續12年獲得國際龍獎IDA會員,並在今年成為終身會員,於2018年授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

  6. 2020年8月1日 · 財政部於2020年6月29日預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預計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以下簡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最低稅負制自2006年實施,由於未上市櫃股票無公開交易市場,且 ...

  7. 2021年10月1日 · 王信力提到,臺灣針對CRS修訂所得稅法內容分為2部分,其一是所得稅法第43-3條第1項——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低稅負地區之企業資本額50%以上或對該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該企業當年度盈餘,計入營利事業所得課稅。. 早期投資大陸的公司 ...

  8. 2018年3月2日 · 子公司獲利之後在當地繳了稅,盈餘會停留在境外公司而不分配股息,便無需立即繳稅,也就更多的資金可以運用。. 二 一六年七月臺灣修訂了所得稅法四十三條之三與之四,建立受控外國公司(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EM)制度,只要子公司盈利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