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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82年8月10日林過雲想將第4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第5次光顧張仔任職的沖晒店時恰巧該店的放大機有故障張仔於是將林過雲的底片交給 旺角 分店放大但由於該店放大照片整個過程實際上都由人手操作當分店沖曬員將影片沖曬後進行品質檢查時發現那些照片似乎與人體肢解有關將照片交由經理作決定沖晒店經理認為事有可疑於是報警。 警方接報後派員到場查看照片及底片,認為確實有可疑之處,將之轉交 九龍總區 重案組 兇殺 分組跟進,由負責陳鳳蘭案的 警司 白琪統領調查工作。 警長 李達君奉命率領多名探員到沖晒公司尖沙咀及旺角分店為店員錄取口供,並指示 法醫 官及 科學 鑑證 科仔細檢查照片。

  2. 2022年4月25日 · 警方拘捕林過雲後到其寓所調查時最終揭發這宗震驚全港的連環殺人肢解案由於四位死者遇害時有三人是在下著雨的晚上被殺害故林過雲被傳媒封為雨夜屠夫」。 而當時有親自看過肢解照片及片段的馬法醫透露由於警方發現類似照片時都會到法醫科尋求答案。 有時會是醫生拍下在手術室做手術做記錄的照片,不過看到案件中的照片就極為不尋常。 馬法醫解釋如果是醫院所拍攝的,一定會看到綠色的手術布或手術工具,亦沒有醫生會這樣拍攝性器官,從而印證照片不屬教學或醫學用途。 林過雲當年居住在土瓜灣貴州街。 (節目畫面) 1983年林過雲被裁定四項謀殺罪名成立,他現時仍在服刑。 (圖書館剪報) 另外,馬法醫表示觀看林過雲收藏的錄影帶而得知,他預先準備了錄影機、腳架及燈具才開始拍攝肢解過程。

  3. 2018年1月23日 · 本港開埠以來最轟動的肢解案必定是1982年發生的雨夜屠夫林過雲的連串殺人案當時27歲任職的士司機的林過雲自1982年2月起先後肢解4名女性將殘肢棄於荒野河道。 警方陸續接獲發現人體殘肢報告後,出動大量警力調查,但對兇手背景卻毫無頭緒。 直至一間沖印公司職員發現客人交來的菲林,沖曬出的相片有女性被脫光衣服、性器官特寫等影像,覺可疑下報警。 警方在林過雲現身取相片時,將他當場拘捕。 林過雲翌年被裁定4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至1984年被改判終身監禁。 當年參與調查的法醫馬宣立,在網台節目《東頭灣道99號》透露,他看過林過雲拍攝的相片及錄影帶,揭開這位雨夜屠夫犯案之謎。 1983年林過雲被押上法庭審訊(網上《當年今日》截圖)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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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香港繁體. 林過雲 (1955年5月22日 — ),原名 林國裕 ,又名 林友強 , 香港 連環殺手 ,人稱「 雨夜屠夫 」 [1] 。 犯案時,林任職夜更的士司機,接載目標後將之殺害。 後於住所內解剖, 肢解 屍體後會取出死者性器官製成標本,過程亦會拍照及錄影留念,有資料 [來源請求] 指其亦曾向第四名受害者 姦屍 。 最後,其因前往攝影店提取照片被捕。 林過雲犯下之重案震驚 香港社會 ,為香港首位連環殺手。 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驚悚電影,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廣為人知的罪犯,他犯下的案件於2003年 香港電台 舉辦的「 十大哄動案件選舉 」排行第一位 [2] 。 其後更與「 屯門色魔 」林國偉被合稱為「雙林」(值得一提的是林過雲的原名林國裕與林國偉只相差1個字)。 早期生活 [ 編輯]

  6. 2023年10月23日 · 警方根據林過雲的口供在港島大坑道山邊樹林搜獲一批被肢解殘骸證實遇害女子包括陳鳳蘭陳雲潔梁秀雲及梁惠心經過21日審訊林過雲被裁定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後改終身監禁在林過雲向警方認罪前他曾有兩個要求從這些奇特要求中或許可以了解林過雲的真實想法梁炳:「佢就有一個要求一定要幫我寫個傳奇就好似自傳咁樣寫咗之後就要保存當時我有應承佢調查都要做紀錄另一個要求就話佢嘅傑作即係嗰啲割咗人哋啲器官就要保存唔可以毀滅佢」。 最終,受害者的器官被存放於鑑證科實驗室作為警務人員教材。 梁炳:「其實我覺得佢冇乜後悔咁樣,呢啲係傑作」。 雨夜屠夫.一︰ 城門河現神秘人頭 手臂紋身揭死者身份. 雨夜屠夫.二︰ 恐怖底片現真身 行兇後作故仔圖脫身.

  7. 2023年10月16日 · 林過雲怎樣由一名木獨寡言的宅男變成一個殺害無辜女子分屍肢解甚至姦屍的變態狂魔? 《星島頭條綜合偵破此案的退休幹探及集團資料室的豐富收藏再次還原雨夜屠夫的真實面貌披露過去未曾曝光的絕密內情一連8集帶你走進奇案現場》。 林過雲是本港最恐怖的殺人犯。 資料圖片. 林過雲被押送法庭情況。 資料圖片. 林過雲是本港最傳奇罪犯。 資料圖片. 林過雲外表斯文,家人對他犯案非常驚訝。 資料圖片. 林過雲因沖灑底片事敗而落網。 資料圖片. 雨夜屠夫林過雲案第一集:神秘人頭. 城門河靜靜地川流而過,滋潤一代又一代的沙田居民。 1982年2月11日,城門河竟發生一宗轟動全港的碎屍案,沙田游泳池對開地盤,一名男工發現一個恐怖人頭。

  8. 2017年2月12日 · 案中任職夜更的士司機的林過雲先後殺害4名女子然後將其屍體肢解並割下性器官製成標本收藏受害者殘肢則被棄於荒野河道案件殘暴程度令人髮指由於林過雲每次犯案都幾乎選擇下雨的晚上故此被稱為雨夜屠夫」。 最終林過雲被裁定4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至今仍在服刑。 1982年8月灣仔謝斐道一家沖印公司接到一個客人委託沖印的相片,職員發現當中照片竟是一名女性被脫光衣服及綁起、女性性器官特寫鏡頭,甚至被割下的性器官,職員生疑請示上司,最後沖印公司報警處理。 8月18日警方接報後喬裝職員,待林過雲前往取照片時將其拘捕,警方其後突擊搜查林過雲於土瓜灣貴州街住所,於其床下底檢獲一批被人用防腐劑和藥水保存妥當的完整女性性器官及一些女性乳房,而且全部均加蓋密封,故未有傳出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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