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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15日 · 香港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遭警方射傷右眼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暴動罪成功踢保近3年後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夕突然再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上門拘捕並即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獲押後至7月21日楊子俊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候訊。...

  2. 2022年4月15日 · 報稱商人的31歲被告楊子俊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昨向裁判官申請暫緩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ESCC 564/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20415-0415_00176_285/被控3年前非法集結--爆眼教師准10萬保釋.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3. 2020年6月10日 · (獨媒特約報導) 楊子俊本是一名平凡的中學通識教師因去年6月12日在金鐘被警方子彈擊中右眼而為人認識一年過去外表看來他已無大礙只是右眼視力只剩正常人的2.5%。 然而他未有消沉,反而自覺有責任追究到底,以保護同行者。 他說若有機會重來仍會走上街頭,「冇後悔過當日做嘅嘢」。 8.11再有人中槍 愧疚無法阻止. 楊子俊受傷的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但初期他大多拒絕接受媒體訪問,至近半年才頻頻曝光。 他坦言,當時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廢事講多錯多」。 他在7月底完成眼部手術,「基本上24小時都要留喺屋企休息,趴喺度,做得最多就係睇新聞同直播」,無法參與其中,反而感到更加無助。 8月11日,尖沙嘴警署外一名女子被子彈射中眼部。

  4. 2022年8月15日 · 前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涉參與2019年的金鐘6.12反修例示威遭警方發射的催淚彈射中右眼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非法集結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指被告在別人辱罵警方時仍搬出鐵馬激發別人的暴力行為判囚9個月被告楊子俊32歲出版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愨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通識科老師時深受學生歡迎及同事欣賞,獲多名師生及家長撰寫求情信。 被告案發後3年來飽受被起底,家人受電話滋擾等,右眼更失明,最後為了避免任教的學校遭受輿論壓力而辭職。

  5. 2022年4月14日 · 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老師楊子俊於2019在一場反修例示威中遭子彈射爆右眼事隔近3年他正式被起訴2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4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答辯及作審前覆核並預留10月5日至12日作審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每星期須到警署報到3次。 被告楊子俊 (31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分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ESCC 564/2022.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2年8月15日 · 221. 於2019年612衝突中被催淚彈射中右眼的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老師楊子俊早前被控非法集結兩罪楊今 (15日)在東區法院認罪案情指他曾向警方防線搬鐵馬。 裁判官判刑時指,就楊在求情信中指早年的示威大致和平,案發時作錯誤的決定,但裁判官指其說法不合理,又指任何人受傷都令人遺憾,但不接納此作為減刑理由,最終判他監禁9個月。 被告楊子俊 (31歲,報稱商人),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分別在金鐘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香港政府總部外,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中國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楊子俊今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被判囚9個月。 (資料圖片) 為減輕學校輿論壓力 主動辭去原有教職.

  8. 2022年8月15日 · 前拔萃女書院通識教師楊子俊於2019年612衝突中右眼被槍傷事隔將近3年後楊被落案控告2項非法集結罪指他連同其他人一起移動鐵馬堵路及曾舉起雨傘指向警方他今14日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被判監9個月現在報稱商人的32歲被告楊子俊被控2項參與非法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