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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7日 ·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17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滲水辦)的積壓個案愈來愈多,由前年全年的1.38萬宗,增至截至今年6月的23,103宗;而去年完成跟進的個案內,有36%耗時超過90日;至於同年完成調查的個案更有69%耗時逾90日,甚至有個案拖足4年才解決。 但公署指,滲水辦未有分析個案延後原因及編制統計數據。 公署又指,滲水辦的工作指引未有訂明職員在可行情況下,應先致電懷疑滲水單位的業主或住戶以約定初次到訪時間,導致有個案由投訴人舉報直至該辦聘請的顧問公司成功入屋調查,花了足足17個月。
2024年4月18日 · 1/3. 本港每年接獲數萬宗滲水投訴,但徹查滲水卻貴而無效,在2024/2025年度預算中,「環境及食物」政策範疇的總經常開支約為123.5億元,較去年增加約5.5億元,增幅為4.7%,佔政府經常開支的2.2%,當中關於滲水辦的開支接近3.24億元。 有議員質疑滲水辦去年接獲個案有4.5萬多宗,而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的總數只有5,794宗,質疑平均一宗調查值6,000多元,花費相當高昂。 根據政府回覆特別財委會提問的文件顯示,2024/25年度預算3.24億元用作滲水辦的員工開支和部門開支,而2022/23年底開支約2.97億元,2021/22年度為3.14億元。
2024年5月9日 · 中西區區議員劉天正關注滲水辦工作,指2023年滲水辦接獲4.5萬宗求助,當中2.7萬宗被列為不予調查個案,問到是因為「市民亂咁報」,抑或其他原因,令政府無法跟進,又促降低滲水位置濕度門檻。
其他人也問了
滲水辦如何調查?
滲水辦是什麼?
如何解決滲水問題?
滲水辦為何未能即時回覆投訴人查詢?
2023年1月16日 · 申訴專員公署曾在2020年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揭發滲水辦個案積壓問題嚴重,當時需超過90個工作天才能完成調查或行動,情況十分普遍,例如於2019年完成行動的個案中,有36%個案需超過90個工作天才完成;而就完成調查的個案當中,卻有69%的完成時間超過90個工作天,甚至有個案拖足4年才解決。 不少舊區樓宇或因老化,而出現樓上漏水至樓下,對不少業主而言可謂相當困擾。 有議員今日 (16日)批評樓宇滲水問題遲遲未解決,
2018年4月3日 ·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職能主要是透過法例賦予的權力和政府部門的專業知識,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找出滲水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滲水滋擾問題。 一般程序,滲水辦人員在接獲投訴後的六個工作天內,便會與投訴人聯絡兼展開三階段的調查,並在九十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如滲水問題造成衞生滋擾、影響樓宇結構安全或浪費食水,政府會介入調查,不排除提出檢控。 滲水辦首兩個階段調查分別為「確定滲水滋擾」及「基本調查」,均由滲水辦內食環署的衞生督察或環境滋擾調查員負責。 滲水辦人員首先會到訪投訴人單位,記錄滲水位置的情況及有關資料,以儀器量度滲水位置的濕度是否等於或高於百分三十五,加上如懷疑滲水問題由其他業主單位所致,便會安排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工作。
2023年5月2日 · 1/2. 觀塘協和街祥和苑和通閣一名姓王 (59歲)男子,今日 (2日)疑企圖自殺倒臥住廈平台,送院搶救惜終告不治,據悉死者近年疑因住所滲水等修葺問題深感困擾,遺書透露因生活問題不開心。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晚上回應表示,當局先前已接獲滲水投訴,但外牆雨水滲漏並非聯辦處職權下可處理的範疇,個案早前已轉介隸屬房屋局常任秘書長辦公室的獨立審查組跟進。 聯辦處表示,就涉事單位,處方去年6月曾接獲一宗滲水投訴,人員到訪單位進行調查,發現投訴所指位置濕度低於35%,因此按既定機制未能繼續跟進,並已於去年7月就結果通知投訴人。 聯辦處今年2月亦就事涉單位接獲另一宗涉及懷疑外牆漏水的投訴,而聯辦處人員已向投訴人解釋,外牆雨水滲漏並非聯辦處職權下可處理的範疇。
2024年1月10日 · 滲水辦指在2020至2022年間,約70%個案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並告知結果。 但議員楊永杰不滿滲水辦表現,指其跟進程序繁複,積壓大量舉報個案,促請滲水辦利用科技加快調查進度,並放寬展開調查門檻。 滲水辦現時的調查分3階段,首階段會量度滲水位置的濕度是否達35%或以上,若是則會安排第2階段調查,進行排水管色水測試等,確認滲水源頭;若未能找出滲水源頭,則會安排第三階段調查,由顧問公司在單位地台、牆壁等進行蓄水或灑水測試,以及採用紅外線熱成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等科技偵察滲水源頭。 楊永杰指出,滲水辦跟進程序繁複,需時較長,導致積壓大量的舉報個案,認為政府應參考公正行,在第2階段調查進行色水測試時,一併使用紅外線或探地雷達等科技,加快調查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