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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 12月14日更新|政府府調整5項防疫抗疫措施,包括撤銷市民進入處所時必須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要求,惟現行的「疫苗通行證」安排將維持不變。 到底「疫苗通行證」實施時間及具體方法為何? 有哪些表列處所/場所實施? 未打針人士買外賣可以嗎? 經商場回家又算違法嗎? 有哪些豁免安排呢? 哪些指定醫療處所需要使用「疫苗通行證」? 主動查核、被動查核處所有哪些? 一文睇清有關「疫苗通行證」的詳細執行安排。 閱讀全文. 911751次閱讀. 新冠疫苗 疫苗通行證. 「疫苗通行證」的實施,政府已公布具體執行安排。 到底「疫苗通行證」實施時間及具體方法為何? 哪些指定醫療處所需要使用「疫苗通行證」? 有哪些表列處所/場所實施? 未打針人士買外賣可以嗎? 經商場回家又算違法嗎? 有哪些豁免安排呢?
2022年5月21日 · 在指定醫療處所實施的「疫苗通行證」安排將分別適用於服務使用者及訪客(包括陪診人士),詳情如下: (一)服務使用者如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詳情請參閱專題網站 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 ),包括已接種所需劑量新冠疫苗、屬政府紀錄上的新冠康復人士、或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並持有相關疫苗接種紀錄(包括康復人士紀錄)或醫學豁免證明書,可在指定醫療處所接受服務。 (二)服務使用者如未能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可出示到訪前48小時內採樣進行的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取代「疫苗通行證」,在指定醫療處所接受服務。
2022年2月21日 · 政府調整五項防疫抗疫措施 (2022年12月13日) 政府公布醫學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在未符合「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期間的過渡安排 (2022年11月17日) 政府提醒市民和表列處所營運者留意社交距離措施實施細節 (2022年11月16日)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周五起實施 (2022年9月27日) 政府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 (2022年9月16日) 政府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及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接種要求 (2022年9月8日) 有關「紅、黃碼」的實施安排 (2022年8月13日) 政府公布加強「疫苗通行證」功能(2022年8月8日) 醫務衞生局回應「疫苗通行證」「黃碼」人士進入處所的安排 (2022年8月8日)
2022年2月21日 · 「疫苗通行證」將由二月二十四日起於所有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全面實施。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公布具體執行安排。 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局長按《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發出「疫苗通行證指示」(指示),由二月二十四日起「疫苗通行證」將適用於《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的(1)所有餐飲業務處所;及(2)該指示內指明的表列處所。 該指示列出「疫苗通行證」對處所掌管人、員工及到訪人士的要求。 目前本港疫情非常嚴峻,實施「疫苗通行證」是收緊現行「社交距離措施」的其中一環,同時進一步加強本港防疫抗疫能力,並不表示相關處所可以重開。 政府將於稍後另行公布由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個別處所在第599F章下的營運限制。
2022年8月8日 · 適用於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要求. ————————————————— 根據第599F章,醫務衞生局局長將發出指示,禁止被區分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士進入相關受第599F章規管的處所(註),以及要求處所負責人/管理人執行相關規定。 由明日起,處所負責人/管理人須以目視方式檢查顧客「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上顯示的「疫苗通行證」二維碼(如適用),以確保顧客/訪客並非持有「紅碼」及「黃碼」(視情況而定)。 而須使用「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的處所負責人/管理人(註)應於八月十二日前盡快更新其掃瞄器至4.4.0或以上版本,並在不遲於八月二十三日確保相關流動裝置在處所的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透過無線網絡或數據卡均可)。
2022年6月12日 · 指定醫療處所服務使用者和訪客須按處所人員要求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康復紀錄、醫學豁免證明書或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但無須掃描「疫苗通行證」二維碼。 惟訪客(包括服務使用者的照顧者)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方可進入指定醫療處所,不得以到訪前檢測作為替代安排。 如服務使用者和訪客進入指定醫療處所,是為領取快速抗原測試套裝、接受新冠病毒檢測、接種新冠疫苗等與預防及控制新冠病毒病相關的服務,可獲豁免「疫苗通行證」安排。 另外,「疫苗通行證」安排並不適用於提供緊急或急切服務,及診治偶發疾病的醫療處所,如: 急症室. 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 醫管局轄下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 衞生署母嬰健康院. 長者健康中心. 學童牙科診所. 遺傳輔導診所. 遺傳篩選診所. 胸肺科診所及X光中心.
2022年5月21日 · 政府宣布,下月13日起以行政方式於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轄下指定醫療處所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 安排適用於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政府牙科診所和牙齒矯正科診所、公務員綜合健康中心等 13類 主要以預約方式提供非緊急或非急切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處所。 指定醫療處所服務使用者和訪客須按處所人員要求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康復紀錄、醫學豁免證明書或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但無須掃描「疫苗通行證」二維碼。 新安排下,尚未接種疫苗人士在取得陰性核酸檢測結果後可到「疫苗通行證」適用的醫療處所獲取一般所需醫療服務,惟訪客包括服務使用者的照顧者不得以到訪前檢測作為替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