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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換言之破產計劃成員仍可保留其存放在強積金賬戶內由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作日後退休生活之用不過若破產計劃成員在未解除破產前獲支付強積金則破產案的受託人就可申索該筆款項以償還該成員的債務

  2. 若僱主已清盤或破產並有拖欠供款僱員可向積金局作出投訴並提供相關資料積金局會代表僱員向清盤人或破產管理主任提出申索如收到清盤人發還的款項積金局會把款項交予強積金受託人以便分配至受影響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3.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註: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提早提取理由. 所需文件. 1. 提早退休.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 ...

  4. 不過,《條例中的相關條文並不適用於已破產的計劃成員的自願性供款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權益如果計劃成員破產其自願性供款及職業退休計劃權益的處理方式將視乎有關計劃的條款包括是否有沒收條款僱傭條款及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而定換言之計劃成員破產後其自願性供款或職業退休計劃的權益是有機會被用作償還債務。 另外,如計劃成員已年滿65歲,並已經提取了全部或部分強積金,又或者在年滿65歲前,基於六個法定情況「一般而言,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方可提取強積金。 但計劃成員亦可以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或死亡為由,在65歲前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

  5. 電子化帳戶管理. 在以下情況,計劃成員可以將強積金從一個計劃轉移至另一個計劃。 全部開啟. 僱員離職. 僱員自選安排. 現職供款帳戶內來自舊帳戶的資產. 個人帳戶轉移.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轉移. 自僱人士.

  6. 2024年3月22日 · 強積金 的制度下全港18歲至64歲的僱員或自僱人士都必須在每月提取部分收入入息低於7,100港元的人士例外 1作為強積金MPF供款讓人們在投資市場按需要累積自己的退休資產並在65歲提取強積金以實踐自己的退休生活及目標。 強積金能否提前領取? 本文將講解強積金的各種提取條件,並講解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特殊情況 。 年滿65歲才可提取強積金. 一般情況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要求,只有計劃成員年滿65歲時,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旨在確保成員退休後仍享有生活保障。 提取強積金步驟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 詳細提取強積金的方法及注意事項請瀏覽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 。

  7. 2020年10月15日 · 如申請人擁有多於 1 個以上的強積金戶口申請人需要就每個戶口提交獨立的申請領取表格詳細文件及手續費申請人可向受託人查詢如果申請人不確定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及強積金總金額可以致電積金局熱線 (2918 0102)以獲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