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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22日 · 根據法例,被定罪者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控方在審訊當日陳辭表示控罪包括3項元素虛假陳述」、「在要項上明知而作出」,稱蔡玉玲不單查找車主亦有採訪報道」,兩者均不屬交通運輸事宜認為蔡玉玲誤導運輸署蔡玉玲 相關報道: 蔡玉玲涉查冊虛假陳述 辯方:涉案車在道路用作犯罪工具 必然屬交通事宜(2021年3月24日) 否認查冊虛假陳述 3‧24開審 蔡玉玲:遭停派工作 感雙重懲罰(2021年1月15日) 准保釋明年再訊 感激支持「令我唔孤單」 蔡玉玲被控 緣起車主投訴7‧21報道(2020年11月11日) 相關字詞﹕ 蔡玉玲 鏗鏘集 查冊 721誰主真相 港台 721元朗 721襲擊 虛假陳述 運輸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

  2. 2023年6月6日 · 查車牌案蔡玉玲終極勝訴 官批其他有關事宜定義不清 終院沒理由排除真誠新聞調查. 【明報專訊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721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罰款蔡不服定罪上訴 ...

  3. 2023年6月11日 · 蔡玉玲前港台記者因調查元朗721襲擊的涉事車輛成為首個因查冊做報道被捕的記者歷史回帶2019年7月21日當晚元朗鳳攸北街一間商舖的閉路電視拍得大批白衣人聚集而在晚上8時許一輛中港車牌的車輛駛至泊下到10時多一班白衣人在車尾箱拿出竹枝分派離開不知去向。 後來,元朗西鐵站爆發襲擊,白衣人追打途人,無警時分39分鐘,震驚全港。 案發一年後,懸案未解,官方論述更改為白衣人與黑衣人的暴力衝突,我們幾位《鏗鏘集》編導一起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追查線索,而蔡玉玲,花名阿包,負責在運輸署網站按車牌查閱這中港車的資料,其間她申報查冊用途,剔選了「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一項。 報道「7.21誰主真相」其後在2020年7月播出,瀏覽量過百萬。

  4. 2023年5月4日 · 蔡不服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再提上訴至終院昨日開審上訴方力陳蔡玉玲僅行使記者監察社會角色而且在節目中提及曾向署方查冊可見她不知違法律政司一方重申新聞調查不屬交通有關事宜被法官質疑一再收窄查冊範圍令被告墮入法網

  5. 2023年6月5日 · 2023年6月5日星期一. 蔡玉玲查冊案終極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判罰 (10:05) next.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721元朗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前年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罰款6000元。 蔡不服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獲批准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早前開庭聆訊。 終院今(5日)頒下書面裁決,一致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定罪及判罰撤銷。 判辭指,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因此蔡關於證明書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

  6. 2021年4月22日 · 蔡玉玲在庭外稱查冊是新聞界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但法庭的判決未有平衡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更不合理地限制新聞自由她又稱對有份製作涉案的節目感到驕傲直言我引以為傲」;她又說判決不單只是針對她而是整個行業,「今天法庭可以判我有刑責但我堅信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 蔡玉玲稱,根據法庭裁決,即使以後出現有司機在發生意外後不顧而去的事件,記者並非當事人便不能查冊,故認為法庭是不合理及不合比例地限制了新聞自由,亦沒有在新聞自由及公眾利益之間作平衡,遑論條例上沒寫明事情須與自身有關才能查冊,因此認為是次裁決對業界帶來非常壞的影響。 被問及因本案她很有可能無法繼續擔任《鏗鏘集》記者,蔡玉玲哽咽說:「我想做記者,唔一定要做《鏗鏘集》嘅記者,唔一定要做港台嘅記者」。

  7. 2023年6月2日 · 2020年7月13日港台播放了由上訴人蔡玉玲擔任編導的電視節目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內容包括顯示了位於登記地址的公司的英文名稱和車輛買家與蔡在電話訪問中的節錄。 事後蔡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指蔡透過在運輸署取得的車輛證明書上的資料,到訪車輛的登記地址尋找車主的身分,並進行採訪和報道,與她所填要項用作內容不符,即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蔡在裁判署經審訊後被定罪,罰款6000元,其後在高院提出上訴並被駁回,終於5月3日在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當時上訴方稱,蔡玉玲僅行使記者監察社會角色,而且在節目中提及曾向署方查冊,可見她不知違法;惟政司一方重申新聞調查不屬交通有關事宜。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法庭 蔡玉玲 鏗鏘集 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