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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 · 據終院裁決,在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運輸署長有權要求上訴人蔡玉玲陳述她索取車輛登記細節的理由,惟蔡所選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箭嘴示)選項,屬廣泛的概括類別,蔡就涉及車輛使用該選項作新聞調查,不屬虛假陳述。. 蔡玉玲擔任 ...
2024年1月6日 · 【明報專訊】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2019年7.21元朗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曾申請車牌查冊,查找車輛擁有人以辨認襲擊者,其後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2021年裁定罪成。 當時的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蔡申請車輛證明書目的是要索取登記車主姓名及地址,並採訪及報道,與所選取的「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用途無關,共罰款6000元,亦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罪成的案件。 蔡玉玲上訴至高院被駁回,再提出終極上訴,終院去年6月頒下書面裁決,一致裁定得直。 判辭稱,言論和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因此蔡關於證明書的陳述不屬虛假陳述,傳媒亦可繼續選擇「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以申請車牌查冊做新聞報道。
2021年4月23日 · 尋7.21真相 記者查冊首罪成 蔡玉玲裁虛假陳述 官:不論良好動機 採訪用途無關交通
2022年11月19日 · 法官李運騰就其中一項法律議題批出證明書,並指運輸署長是否有權拒絕與交通及運輸無關的申請,涉重大而廣泛重要爭議。蔡玉玲在庭外稱會以平常心面對,又言不論輸贏,「希望繼續行一條追求公義 路」。蔡將就被拒另一議題向終院申許可
2023年1月18日 · 蔡玉玲獲批上訴許可後步出終審法院外向傳媒表示,無論上訴結果輸贏,公眾可能就今次事件已有判斷,但法律上的澄清,或對新聞業界日後以車牌查冊及做調查報道有幫助。
上訴方力陳蔡玉玲僅行使記者監察社會角色,而且在節目中提及曾向署方查冊,可見她不知違法。律政司一方重申新聞調查不屬交通有關事宜,被法官質疑一再收窄查冊範圍,令被告墮入法網。法官押後頒布判決。蔡:本案發生已是新聞界最惡劣情
2022年11月8日 · 被駁回上訴的蔡玉玲(前)昨早到高等法院領取書面判辭,其後見傳媒,她表示「我個人當然失望,但我可以好大聲咁講,我無悔無愧,我問心無愧」。她會與法律團隊商討會否上訴至終院。(賴俊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