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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買樓印花稅計算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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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2月1日 ·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而若贈與的是不動產還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要繳契稅及印花稅。 但夫妻離婚後再做贈與行為,贈與人若為自然人,則會被課徵贈與稅。 若贈與的標的為不動產的話,課稅的基礎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的合計數(時價)再乘上贈與稅率(註:若為遺產稅的部分也是一樣的計算概念)。 通常不動產計算課稅用的時價與市場真實價值有一段落差。 新聞報導市價約4億8,000萬元的不動產「吾疆」,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的合計數(時價),有些新聞報導時價為1億5,000萬元,有些說9,000萬元(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每一處房屋稅捐基準依照每戶狀況皆有不同,實際數字基於個資法保護原則,詳細數字不便透露,實際稅徵須以當年度所收到的稅單為基準)。

  2. 2019年7月1日 · 今年五月報稅季替好幾位有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個人客戶算稅與報稅也有許多人前來諮詢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的各項問題例如新制房地合一稅與舊制有什麼不同房地的交易日及取得日該如何認定? 持有期間該怎麼計算? 受贈或繼承來的房子在這兩年賣掉到底是適用舊制還是新制房地合一稅計算房屋交易所得時成本該如何計價? 繼承來的房子,日後出售如何適用自用住宅租稅優惠? 本篇將以問與答的方式,來逐一回答大多數人面對房地交易所得稅經常面臨到的問題。 問題1 新制房地合一稅與舊制有什麼不同? 房地所得稅新、舊制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土地的獲利部分。 在舊制下,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3. 2022年4月1日 · 由於臺灣不動產的公告現值計算遺產贈與稅的價值普遍與市價有不小的差距所以難怪豪宅再貴有錢人還是搶著買。 不動產到底如何贈與最節稅? 假設某位父親不考慮以繼承的方式轉移不動產而是準備贈送臺北市大安區價值3億3,000萬元的不動產給子女該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為8,000萬元以下列出4種情況來比較哪一種最省稅: 1.這位父親直接贈與現金3億3,000萬元,子女再用這筆金額購買不動產。 該父親要繳6,176萬2,000元的贈與稅,其計算如下: 贈與稅=(3億3,000萬元-244萬元)×20%-375萬元=6,176萬2,000元. 註:2022年始,因物價指數調整,贈與稅之年度免稅額調高至244萬元。 2.這位父親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不動產,再贈與給子女。

  4. 2024年2月1日 · 繼續率的通用計算方式大致為: 如果要具體計算13個月或25個月的繼續率,則在計算時考慮相應的時間項目即可。 以13個月保單件數繼續率為例,假設A業務員的保單件數情況如下: 2022年1月簽下保單10件; 2023年2月剩餘的有效保單只有9件。 那麼,A這個月的「13個月保單件數繼續率」為90%,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9件÷10件×100%=90% 不同繼續率指標,該以哪個為準? 前文提及,繼續率分為保費繼續率、保單件數繼續率和保額繼續率。 至於哪項指標更重要,不同的立場有不同的答案。

  5. 2018年5月1日 · 公司支付各項費用除了需取得合於稅法規定的憑證外,稅法針對某些費用及損失項目,有認列金額的上限,如超過稅法規定的限額,於申報所得稅時就必須將超出的部分調整剔除,因此造成課稅所得額變高,繳的稅也就變多。 瞭解這些在稅法上有限額規定的會計項目,除了可以省下稅金外,對於公司的整體營運規劃,費用控制等亦有幫助。 以下介紹常見的限額項目: 旅費:國內差旅費、國外差旅費及停車費、通行費、汽油費、計程車資等. *限額: 1.國內差旅膳什費: 職員每日600元(以下幣值若無另行註記,以新臺幣計)、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以上每日700元。 ※員工出差日支膳什費超過財政部核定免稅標準則:超過免稅日支膳什費部分列屬「薪資」,免扣繳,但須申報扣繳憑單。

  6. 2023年12月1日 · 依財政部最新函釋說明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某甲的父親2002年取得房地,2022年2月父親過世,房地由母親繼承,但2023年2月母親也過世,改由某甲繼承,某甲於2023年底出售該房地,原本房地持有期間為2023年2月至2023年底,因持有不到2年,適用稅率45%;惟經財政部最新核釋後,房地持有期間為2002年至2023年,持有超過10年,適用稅率15%。 如果各次持有期間符合自住條件,還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0%。

  7. 2023年9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政府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落實居住正義預計於2024年7月開始實施新的制度並於2025年正式開徵囤房稅2.0」。 囤房稅到底在課什麼稅呢? 其實就是房屋稅,也就是擁有房子在不賣掉的持有期間的財產稅,課稅範圍包括房屋及附屬於該房屋並增加其使用價值之建築物。 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由當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發單課徵,課徵的對象是房屋持有人。 而囤房稅2.0也是用個人計算,針對個人名下持有的房產課稅,但個人名下可以同時有好多戶房屋,所以會收到多張稅單,稅單會發給持有人,但計算基礎是用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