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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訊局在處理消費者投訴方面的角色. 香港電訊市場已全面開放,競爭激烈,通訊局因而對電訊業採取寬鬆的規管手法,盡可能依賴競爭及市場力量促進和保障消費者權益。 除非市場力量未能確保達到政策目標,否則通訊局不會干預電訊營辦商的業務運作。 保障消費者並非通訊局的法定責任。 但若有充分表面證據證明營辦商可能違反通訊局職權範圍內的法例和規例,通訊局就會進行調查,以決定是否採取規管行動。 至於不涉及違反電訊法例或規例的其他消費者投訴,通訊局認為營辦商有責任予以排解。 通訊局留意所有投訴個案,若發現有值得關注的異樣情況,會與有關的營辦商跟進,並因應情況,考慮採取規管行動。 通訊局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法律權力 / 服務範圍. 通訊局的權力與職能,只限於《電訊條例》和牌照條件所列。

  2. 投訴涉嫌違反電訊條例》第18A條「關於在地下電訊線路附近進行工作的規定」 申請使用「解決顧客投訴計劃」的調解服務以協助解決與電訊服務供應商的計帳爭議

  3. 投訴電訊營辦商涉嫌違反《電訊條例》或牌照條件. 投訴競爭事宜. 就涉嫌違反《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作出舉報. 投訴無線電頻率干擾. 查詢基站幅射安全. 投訴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的個案作出投訴. 投訴涉嫌 ...

  4. 如你不滿意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通訊辦)的服務、行政措施或通訊辦員工的處事方法,可以透過以下任何一種渠道作出投訴並向本局提交有關資料:. 郵寄:.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 公共事務科. 傳真:. 25910316. 電郵:. webmaster@ofca.gov.hk. 通訊辦 ...

  5. 投訴表格(投訴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