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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6月9日 ·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審訊後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早前上訴至高等法院得直獲撤銷定罪及15個月刑期。 律政司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開庭處理上訴許可,接納案件涉及重大及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批准律政司可終極上訴,排期11月22日審理。

  2. 2024年1月25日 · 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律政司終審勝訴 維持定罪裁決 (10:10) 圖1之1.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其後上訴得直律政司提終極上訴爭議鄒幸彤無權在刑事程序挑戰警方禁令。 終院法官今(25日)頒下判辭,一致裁定律政司勝訴,維持鄒幸彤的定罪裁決。 終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鄒幸彤的定罪,發還予原訟庭處理刑期上訴。 不過針對鄒抗辯時可否挑戰由警方發出、並經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確立的集會禁令合法性,5名法官的法律觀點有分歧。 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非常任法官紀立信認同可以挑戰警方禁令,首席法官張舉能和常任法官林文瀚則持相反立場。

  3. 2024年1月26日 ·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其後上訴得直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5名法官昨一致裁定律政司終極勝訴,恢復鄒的定罪。 根據判辭,其中3名法官裁定鄒抗辯時可以挑戰警方禁止集會的命令,但指警方享有廣泛酌情權,鄒的挑戰無法成立;另外兩名法官裁定鄒不可以在審訊質疑禁令,只可提出司法覆核。 發還原訟庭處理刑期上訴. 終院昨早下令恢復鄒幸彤的定罪,發還予原訟庭法官處理刑期上訴。 鄒原審時被判囚15個月。 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庭上問及服刑情况,控方稱尚有4個月半刑期未執行,鄒正就另案還押。 據悉,鄒昨午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排期下周二(30日)處理。

  4. 2022年12月14日 · 鄒幸彤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就能否挑戰警務處長的權力執行相稱性等提出4項議題鄒幸彤得悉上訴得直後表示估唔到喎」,有旁聽者揮手叫好。 張官頒下裁決後,律政司一方要求重新開庭。 律政司指本案涉及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上訴予終審法院定奪。 張官同意本案涉及的觀點相當重要,稍後將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 相關字詞﹕ 六四 支聯會 鄒幸彤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明報即時新聞.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去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受審後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 她不服定罪及刑罰,高院法官張慧玲今(14日)裁定她定罪上訴得直,原有刑期獲撤銷。

  5. 2023年11月22日 ·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高院早前判鄒幸彤上訴得直鄒幸彤獲撤銷定罪及15個月刑期。 律政司終極上訴,終院今(22日)開庭審理。 律政司主張警方禁止維園六四集會的命令合理鄒幸彤無權在刑事程序挑戰禁令。 終院今午聽畢雙方陳辭,將擇日裁決。

  6. 2024年2月21日 · 明報即時新聞.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2021年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案律政司早前終極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恢復鄒幸彤的定罪發還予原訟庭處理刑期上訴原訟庭法官張慧玲今21日駁回鄒幸彤的刑期上訴鄒須繼續服刑

  7. 2023年5月5日 ·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經審訊後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高等法院早前判鄒幸彤上訴得直鄒獲撤銷定罪及15個月刑期律政司之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將於今年6月8日六四4日後審理上訴許可申請。 終院網頁顯示,案件將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審理,以決定會否批出上訴許可。 本案源於鄒幸彤2021年發文談及「堅守陣地」和點燃燭光,原審裁判官陳慧敏裁定鄒幸彤以鼓勵、說服等方式,煽惑市民參與六四維園集會,官稱即使沒有人受慫恿犯罪,仍然構成煽惑。 鄒幸彤不服上訴至高院,高院法官張慧玲認為控方未能確立警方禁止維園六四集會的合法性,即使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亦不屬犯法,故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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