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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 · 對不少人而言,離婚不是開心事,若果再因財產分配問題而打官司,似乎是落入另一個苦惱之中! 2019年香港離婚宗數達到21,157宗,更引來不少外地夫婦選擇在港離婚,「離婚之都」之名不脛而走。 但欲斷難斷的,不僅是感情,還有資產。 高葉律師行(Hugill & Ip Solicitors)創始人兼合夥人葉煥信(Alfred Ip)接受《香港01》訪問時憶述道,試過有一對夫婦,僅因一層物業的業權問題,捲法律入訴訟,最終單是律師費已逾百萬元,「佢嗰時話,早知當初和解,直接畀百幾萬佢仲好啦,律師費都係返度」。 想離婚又驚分身家? 葉煥信指需留神三大要點,並建議可以在婚前設立信託及簽定婚前協議書,為婚姻「買保險」。 葉煥信指指,離婚分身家有多項要點須留意。 (許世豪攝) 要點一、「分一半身家」說法過時.
2022年2月11日 · 除了訴訟費和律師費,還有財產分配問題,「𠵱家幫啲客搞離婚,法庭文件除咗夫妻個名,下面仲有一堆唔知咩人㗎,例如其中一方有好多資產畀佢爸爸揸住,或者喺生意夥伴手上,或者由信託基金等第三方手持,件事就複雜好多」。 當牽涉的人越多,審訊時間便有機會拖得很長,高崑峰直言,離婚一旦要鬧上法庭,便所費不菲,「香港搞離婚好慢,因為法庭法官唔夠,就算唔使上庭,純文件往來最快都要8至9個月,我手頭上最長一個case拖咗8年,因為個家庭好有錢,拗完錢又拗小朋友安排,加上佢哋係美國人,美國稅務複雜,令案件有更多變動因素」。 唔可以太早或太遲簽,最好係結婚前28日簽,因為大家啲資產會改變,份文件太早簽會唔公平,太遲簽又會令人懷疑係咪財產弱勢一方被迫簽,女方懷孕時簽也不好,因為同樣有不公平之嫌。
2024年2月24日 · 最終法院裁定離婚後分配的應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兒子們的壓歲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份,故決定駁回分割兒子壓歲錢的訴訟請求,指2人無權隨意處理未成年被監護者的財產。 重慶市1對夫婦向法院起訴離婚,其中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兩名兒子名下的銀行存款。 (示意圖/GettyImages) 綜合內媒報道,2月20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公布了1宗離婚訴訟案例,當事人蔡某與王某因離婚事宜對簿公堂。 蔡某與王某於2006年朋友婚禮上認識,之後相戀,於2007年登記結婚,並於2012年及2014年先後誕下長子蔡某甲(化名)及次子蔡某乙(化名)。 婚姻初期,蔡某與王某感情融洽,可惜漸因兒子們的教育問題出現分歧,並因觀念不同多次發生爭執。
2022年3月9日 · 全國政協委員黃綺在兩會期間提出,離婚時往往存在對另一方財產情況不明晰的情況,導致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困難,她建議增加「夫妻共同財產知情權」,如憑藉結婚有效證件去查詢對方財產,來確定離婚經濟補償該補多少,夫妻共同財產能分多少。 這則提議在網絡引起熱議,不少網民卻紛紛表達反對意見,認為「這條通過的可能性太低了」。 有網民表示,90後的結婚意願已經夠低了,結婚證若功能如此強大,那麼人們領取結婚證時就更要慎重的考慮再三了。 黃琦建議增加「夫妻共同財產知情權」,如憑藉結婚有效證件去查詢對方財產。 (微博圖片) 也有人表示,該委員對於法律了解有所欠缺,「本來結婚雙方的婚前財產都是各自所有的,婚後的共同財產才是兩個人共有的。 你拿著結婚證,是讓你查配偶名下的全部財產呢? 還是查婚後共同財產呢?
2021年10月10日 · 葉煥信表示,不少人選擇來港離婚,是由於香港法制來自英國,行普通法制度,家事法庭有酌情管轄權,如何分配家產「無固定公式」計算,有較多「爭拗空間」,再者在港離婚時雙方資產透明度亦高於其他國家。 他續稱,其他國家或地區,未必可以輕易得知雙方資產細節,但香港的家事法庭,離婚程序中雙方有責任完整且詳細披露雙方名下財產,包括任何第三方代為保存的財產,「家產有幾多無所遁形,是否屬於雙方資產,亦成爭拗點。 高葉律師行創始人兼合夥人葉煥信指出,本港已成為繼倫敦後,另一「離婚之都」。 (許世豪攝) 司法管轄權成關鍵. 由於資產透明度高,香港被視為離婚首選地之一,但未必人人都能在港離婚。 葉煥信稱,據香港《婚姻條例》,夫婦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才可經由香港法庭處理離婚申請。
2018年12月13日 · 經濟. 財經快訊. 20億贍養費官司纏擾10年 設資產信託可免離婚「分身家」? 撰文:許世豪. 出版: 2018-12-13 17:45 更新:2018-12-13 17:45. 俗語說「清官難審家庭事」,但一段婚姻的離別,卻往往因金錢與子女的撫養權而鬧上法庭。 統計署最新數據,近年港人離婚數字有上升趨勢,訴訟程序亦更複雜,女方亦未必如一般人想所一樣,可以分足一半。 曾有女士獲20億贍養費.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古明慧直言,曾有案件「打足十年」,「由2009年初打到今年年頭,中間試過和解,但又因男方涉嫌隱瞞資產又要繼續訴訟,直到今年年初才再次和解。 」她指,女方過程中曾獲判高達150萬元的臨時贍養費,而兩次和解後合共獲得約20億元的一筆過贍養費。
2021年6月5日 · 47. 疫情下夫妻「宅」在家,衍生種種相處問題,離婚個案屢見不鮮。 大部分離婚都是一時衝動,但冷靜過後雙方仍決定結束關係的話,就需要理智考慮物業分配問題,否則將會影響按揭,繼而物業價值大跌,得不償失。 Samuel和Sylvia(化名)夫妻感情破裂,兩人訴諸法庭來決定名下物業之業權歸屬,最終法官判定自住居所須由Samuel「轉名」給Sylvia,這種無償轉讓屬「送契」一種,土地註冊處代價(Consideration)一欄金額顯示為零,大部分銀行對這類物業按揭申請都拒諸門外。 所謂「送契」,即不是以合理市價轉讓之物業,隱藏業權風險多,例如上手業主破產,債主可以追究下手業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