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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勞工處電話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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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8月10日 · 扣日薪不犯法,不過要是老闆要求你因請病假而賠償營運損失,又或需要你自掏荷包聘請替工,則便是觸犯法例。勞工處亦鼓勵僱主體恤患病員工放病假的需要,以合理地作出工作調配。

  2. 2018年5月17日 · 香港企業的出糧時間多在月尾或之後一個月的7號,以月尾出糧的狀況來說,假如僱主在下一個月的8號或打後日子才出糧,其實已屬違法,僱員有權就此向勞工處求助。

  3. 2018年5月8日 · (資料來源:勞工處網頁) 「連續性合約」關鍵:418 要合符「連續性合約」的僱用條件,關鍵就是「4.18」這2個號碼:僱員受僱於同一僱主並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且每周工作最少18小時,即合符「連續性合約」的聘用。

  4. 2021年6月1日 · 勞工處辦大型招聘會 有求職者半月投近30份履歷:要電話響都好難. 撰文:黃詠榆. 出版: 2021-06-01 14:16 更新:2021-06-02 05:14. 4. 本港失業率持續高企,加上疫情影響,求職困難。. 勞工處今日(1日)於旺角舉行大型招聘會,提供物業管理、零售、美容業等空缺 ...

  5. 2020年3月5日 · 了解合理解僱原因. 其實, 據《僱傭條例》規定 ,僱主如以以下5項原因為解僱理由,便屬合法的正當理由,而且僱主在解僱員工時,須預先通知或給予相關員工代通知金: 1. 僱員的行為;2. 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3.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4. 法例的規定;或. 5. 其他實質理由. 不過,如僱員犯上以下4個問題的其中之一項,僱主便可立即解僱他們,而且不用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2.行為不當; 3.欺詐、不忠實;或. 4.慣常疏忽職責. 怎樣才算不合理解僱? 綜合以上兩個範疇的原因可知,以下一些解僱狀況應該都是 合法 的: 1.若老闆因業務運作需要(如因縮減經營成本而裁員),且有預先給予被解僱員工通知期或代通知金,這種形式的解僱是合法的;

  6. 2019年6月2日 · 立即下載《香港01》,貼公務員職位空缺、勞工處筍工推介,了解CV、面試致勝技巧! 下載網址: https://hk01.app.link/bkbJyY5t4O 【勞工法例】休假期間要求僱員工作 原來提前 小時通知就得…

  7. 2020年2月24日 · 因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多個行業受到衝擊,近日出現不同企業的裁員消息,當中包括香港航空、實惠、莎莎、皇悅酒店集團等等,不少打工仔被打爛飯碗。. 除了忙著找新工作,被解僱的打工仔亦要小心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款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