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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 · 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同否認兩項欺詐罪。東亞銀行助理業務拓展經理何嘉濠供稱,首被告向銀行提供2019年7月至9月的月結單,顯示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每月存入24.5萬元薪金,其後將申請轉交信貸批核部處理。稅單收入與申報不符
本報記者2月以客戶身分,到上述5間銀行口頭詢問做10萬港元一年定期存款及注意事項,渣打、匯豐和恒生的前線職員主動提及提早結算存款有罰息,有可能「倒蝕」;東亞及中銀的職員則沒有主動提及罰息條款,直至記者特意向兩銀行的分行職員查問注意事項
2024年4月20日 · 對於辯方稱陳在開立東亞銀行戶口時有填寫職業,王官稱與貸款申請不同,無證據顯示審批部員工知道陳的職業。辯方另質疑按揭貸款代理人等證人可信度,稱他們為使貸款盡快獲批並加快獲得佣金,替陳隱瞞警司身分和薪金。
2020年5月25日 · 【明報專訊】東亞銀行一個月內兩度發生保險箱黃金失竊疑案,繼上月底一名老翁報稱在東亞保險箱存放的8両重金粒懷疑失竊,再有一名女客戶報稱存放於東亞保險箱的金條少了兩條,共重10両,總值約14萬元,她向銀行報失及調查無果後決定報警。 警方證實接獲報案,列盜竊案處理,暫未有人被捕。 東亞銀行則表示,會協助警方調查。 事主馬太稱,她於上月27日中午到涉事東亞銀行馬鞍山廣場分行點算保險箱內財物時,發現其中兩條金條不翼而飛,她隨即向銀行報失。 她稱該批金條是去年購入,各重5両,每條價值約7萬元,而購買單據仍存放保險箱內,其他存放於保險箱內的貴重物件包括手表及一批金飾。
2023年9月21日 · 東亞銀行昨以清盤呈請人身分,向高院聆案官黃健棠申請將案件押後4周再訊,表明破產管理署不反對,凱施亦同意;東亞透露,凱施現拖欠約300萬元款項及利息。庭上亦有3名債權人列席,除領展稱被拖欠逾1000萬元外,另兩代表各被拖欠750萬元及400萬元。
2024年5月18日 · 【明報專訊】被稱為「海港sir」的已停職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 他和曾任總督察的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他被裁定兩罪罪成,商人一罪罪成,法官昨在區院判刑時表示,陳以名下物業抵押且一直有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亦接納他對社會有貢獻,判監6年半;商人支持和伙同陳犯案,判囚5年。 警方回覆稱,在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按既定程序跟進陳的個案。 判刑完畢後,有旁聽者在庭外怒斥「你判到咁重! 豈有此理真係」、「官字兩個口」。
2023年10月11日 · 控方開案陳辭透露,首被告陳凱港(圖)的環聯報告顯示除東亞和華僑永亨外,亦曾於5間銀行或財務公司申請約663萬元貸款。(劉焌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