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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 · 【明報專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0年在facebook轉發西灣河開槍警及其家人資料,違反「起底」臨時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視法庭。 黃之鋒承認法律責任,上月被判囚3個月。 高院昨頒下判辭,考慮到黃地位和情况,本案帖文及帶來的後果是同類違反禁制令案中「最嚴重的一宗」;另下令他支付5萬元訟費。 答辯稱無意煽暴 官指幼稚. 法官高浩文在判辭稱,答辯人黃之鋒作為重要公眾人物,專頁追蹤者眾多,影響力也較大,法庭對這類人發布資料的防範較大。 答辯方早前強調,黃無意引起在「連登討論區」中鼓吹暴力的言論,法官認為想法「幼稚」,因他製作帖文時已懷有一定意圖;根據當時政治氣候,發帖只會加強敵對情緒和激化情况。
2023年4月18日 · 首案答辯人為黃之鋒(26歲),律政司案情指警方於2020年8月16日在黃的facebook專頁發現轉載一則連登帖文,內文公開開槍警及家人照片,寫有「我 老豆係殺人犯」,另附有「香港編年史」連結,連結載有他們的個人資料。
2022年2月22日 · 【明報專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前區議員梁凱晴,早前在前年維園六四集會案開審前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分別判囚10個月及4個月,兩人就刑期上訴,上訴庭早前裁定黃上訴得直,刑期減至8個月,其中6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服刑 ...
2016年10月26日 · 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昨被判監兩星期,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離開法庭時與數十名支持者齊呼「政治審判可恥」、「議會抗爭無罪」等口號。(鍾林枝攝)
2019年10月30日 ·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左)昨日不獲選舉主任確認參選區選資格後,南區海怡西選區變成由民主派林浩波(右)對撼競逐連任的新民黨陳家珮。 兩人昨日一同見記者,黃之鋒呼籲選民支持其地區工作的戰友林浩波。 (李紹昌攝) 南區海怡西選區昨日舉行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抽籤程序,採閉門形式,民主派候選人林浩波(右)抽到1號,新民黨候選人陳家珮(左)抽到2號。 (李紹昌攝)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昨日收到選舉主任通知,成為今屆區議會選舉唯一因政治立場和連繫而被DQ (取消參選資格)的參選人。 選舉主任蔡亮質疑黃擔任眾志要職,未與眾志的自決主張劃清界線,認為黃並非真心摒棄港獨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亦非真誠地擁護《基本法》,故裁定黃的提名無效。
2018年9月28日 · 黃毓民昨表示,雖然他沒有律師代表,但上訴過程中有助理協助及其他開支,故需時計算訟費。 (鄧宗弘攝) 昨有大批黃毓民(右)的支持者到庭旁聽,法官宣讀裁決後,支持者表現興奮,散庭後紛紛上前祝賀黃毓民。
2016年9月9日 ·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被指前年7月在立法會用杯擲向特首梁振英,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 黃毓民昨繼續結案陳辭,質疑梁振英是諮詢法律意見後,得知控告普通襲擊需事主「感震驚」,因而將口供由擔心受傷改為「震驚到freeze(嚇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