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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將在紅館舉行演唱會的人氣男團未上演先哄動網上俗稱黃牛票的二手或代購門票經已全城滿天飛據傳媒報道,「黃牛黨每張門票索價由普通門票的較原價高數倍的價錢到第一行握手位的數十萬元不等當中更不排除有假黃牛」、真騙財即使消費者願意以天價購票根據過往同類型事件消費者亦隨時錢票兩失。 主辦機構和政府均面對瘋炒情況,如臨大敵,因而首次在紅館試行實名制、每人限購2張門票外,城市售票網在門票開售當天亦採取特別安排,防止黃牛在開售前提早登入或以俗稱「搶飛機械人」的電腦程式搶門票,雖然相關措施早在4年前本會致函政府時已經提出,政府亦曾於2018年在香港文化中心實施,由於今次涉及的門票數目更多,管理風險無疑增加。

  2. 疫情穩定下來大家也陸續開始能重新入場看演唱會舞台劇等大型演出。. 熱門節目一票難求,若然公開發售時未能成功搶飛,有人或會轉到Stubhub、Viagogo等門票轉售平台尋找「黃牛」飛。. 可是,除了價格較正價票高昂外,不論是買家或是賣家,亦須承受不少 ...

    • 須向平台支付昂貴額外服務費用
    • 顯示座位資料與實際不符
    • 無法聯絡客戶服務人員
    • 若寄失/送遞延誤,難保證能退款
    • 消費者未必受商品說明條例所保障

    買方於此類門票轉售平台揀選心儀的表演及演出日期後,平台通常會按門票的售價,由低至高列出可供購買的門票。買方可根據購票數量以及票價區域,篩選搜尋結果。然而,本會調查3個門票轉售平台時發現,門票的標示價格最低亦比原價高出1.1倍,而建議售價普遍都等於原價約4至5倍。標示價最高的1張門票,售價更高達原價的40倍以上。 各平台的服務費用按門票售出價而定,由15%到28.8%不等。買家揀選心儀門票並輸入個人資料及地址後,帳單上才會顯示該交易的運費及服務費用。

    這些門票轉售平台出售門票時的標示亦有欠清晰,2個平台不會標示印在門票上的官方票價,而所有平台均不會標示印在門票上的座位行數及位置,也沒有列明活動條款及限制(如年齡限制)。過往本會就曾收到投訴,表示於該些平台所購門票的實際位置,與購買時網頁所顯示的資料不符。

    買家向平台支付了高昂的服務費用後,平台又有否提供相應的客戶服務和保障?答案卻是未必。有平台雖於網站首頁列載了客戶服務聯絡電話、電郵及即時通訊的資料,但本會職員曾多次致電客戶服務熱線均無人接聽,即時通訊亦只收到公式化的自動回應。本會亦發現,有平台會在賣家出售門票後,於「我的帳戶」內顯示1個14位數字的客戶服務熱線,但該號碼已停止服務(not in service)。另外,也有平台的網頁未有提供客戶服務的聯絡資料,網頁上的「聯絡我們」或「顧客支援」按鈕只會將用戶帶到「常見問題」版面,查閱預設問題的答案。

    用戶購買門票後,2個平台分別會顯示預計的寄送日期,或表示門票將在活動開始前的一周內送遞到指定的地址,而餘下的1個平台則沒有提供任何相關的資訊。倘若門票寄失或送遞延誤,導致買家在表演前未能收到門票,其中1個平台的條款及細則未有提及能否退款,另外2個平台的條款則列明「保證門票交付運輸中出現的問題不屬於賣方或買方責任」,未有說明責任誰屬。至於門票寄失時的具體安排,各平台的「常見問題」都沒有提供答案,故買家若遇到上述情況,難以保證可取回已付的款項。

    《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第2條對「商戶」一詞有清晰的定義。如某人以某公司的僱員或銷售代表的身份向消費者售賣貨品或提供服務,該人會被視為「商戶」,但如果某人以私人名義偶爾透過互聯網售賣貨品,以處置閒置的個人物品,則行事目的不大可能被視為關乎其商業或業務。換言之,有關交易未必被界定為消費者與商戶之間的交易,保障消費者的法例未必適用。 至於《條例》第7A條就列明,「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或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向消費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即屬犯罪。此外,《條例》第13I條亦規管「不當地接受付款」的不良營商手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無意供應有關產品、意圖供應其他有重大差異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將能在協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可能觸犯《...

  3. 至於公開表演的投訴增加逾2倍主要與一隊日本樂隊的演唱會因颱風取消 另 一位韓國藝人的 歌迷 見面會安排有關。 流動數據服務需求增 電訊投訴躍升至第2位. 電訊服務投訴由前年的第4位跳升至去年的第2位,錄得3,162宗,較前年增加48%。 涉及流動電話服務的投訴最多(1,201宗),佔此類別的投訴近4成(38%),亦較前年增加32%。 社會復常後,消費者不論在日常生活、工作、旅遊等方面對流動數據服務、預付通話卡、長途電話及漫遊數據卡的需求大增,因此相關投訴亦分別大增443%、117%、92%及89%。 投訴的主因是涉及價格/收費爭議,達1,369宗;其次為更改/終止合約和服務質素,分別有750宗和551宗投訴,均較前年為多。 全面通關交通需求殷切 旅遊事務維持第3位.

  4. 首頁. 投訴及服務. 投訴及查詢途徑. 消費者若遇到不公平的交易,例如:貨不對辦丶逾期不交貨丶對服務不滿。 經與店方交涉不果,消費者便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本會以調停人的身份處理消費者投訴,協助商戶及投訴人解決糾紛。 投訴及查詢方法. 其他語言. 投訴/諮詢注意事項及表格. Mẫu đơn khiếu nại. شکایت کا فارم. Form ng reklamo. Formulir pengaduan. शिकायत फ़ॉर्म. ਸ਼ਿਕਾਇਤ ਫਾਰਮ. उजुरी फारम. แบบฟอร์มร้องเรียน. 其他渠道. 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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