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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4條,凡屬死於自然的個案,死者的親屬或朋友必須在死者身故後14日內經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 若有人拒絕或無合理辯解下不依從法例辦理死亡登記,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000元或入獄六個月。 就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辦理登記 死亡登記處 與申請辦理死亡登記有關的表格. 如個案屬於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則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檢驗及進一步的調查。 當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登記官會於一星期內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以書面通知死者的親屬。 火葬及土葬的安排.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為市民提供火葬、遺體和骨殖的土葬服務。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食環署轄下的墳場及火葬場服務簡介.

  2. 如何網上辦理死亡登記. 步驟1. 你可透過以下連結遞交死亡登記所需資料及證明文件以辦理網上死亡登記: 網上辦理死亡登記 (遞交死亡登記所需資料) 步驟2. 死亡登記處會根據你提交的資料及文件擬備一份死亡登記表格(「表格2」),並會以短訊及電郵通知你該表格已備妥。 你須登入網上死亡登記服務核實相關資料,並以「智方便+」為表格2進行數碼簽署。 你可透過以下連結進行數碼簽署: 網上辦理死亡登記 (簽署死亡登記表格) 當你核對資料及簽署死亡登記表格後,你可隨即選擇申請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一般稱為死亡證明書)。 你可選擇親身到死亡登記處領取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或以郵遞方式收取。 如你選擇以郵遞方式收取,你可於網上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付款。

  3. 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第14条,凡属死于自然的个案,死者的亲属或朋友必须在死者身故后14日内经死亡登记处办理登记。 若有人拒绝或无合理辩解下不依从法例办理死亡登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2,000元或入狱六个月。 就死于自然的死亡个案办理登记 死亡登记处 与申请办理死亡登记有关的表格. 如个案属于非自然死亡或死亡原因不明,相关的注册医生或警务人员则会向死因裁判官报告,以进行检验及进一步的调查。 当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后,登记官会于一星期内办理该宗个案的死亡登记,并以书面通知死者的亲属。 火葬及土葬的安排.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为市民提供火葬、遗体和骨殖的土葬服务。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环署网页搜寻有关火葬服务的资料。 食环署辖下的坟场及火葬场服务简介.

  4. 你可在此查閱親友身故後須處理的事項,及政府為支援離世親屬度過難關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 網上申請翻查死亡登記紀錄及領取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5. Registering a Death. For deaths resulting from natural causes, a relative or friend of the deceased is required to inform the Government within 14 days of the death through the Death Registries under section 14 of the Births and Deaths Registration Ordinance, Chapter 174, Laws of Hong Kong.

  6. 你可在此查閱親友身故後須處理的事項,及政府為支援離世親屬度過難關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 網上申請翻查死亡登記紀錄及領取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7. 你可在此得知有關結婚的各項政府資訊及服務,包括婚前服務、婚姻登記及旅遊須知。. 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詳情。. 申領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你可在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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