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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天前 · 職位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私人助理 辦公室電話 2825 4201 電郵 姓名 麥機智 先生 職位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 姓名 黃崇厚 先生 職位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辦公室電話 2825 4533 電郵 備註: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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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
  2. 杜溎峰法官於一九四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六九年畢業於香港大學取得理學士學位並於一九七八年取得法學士學位及一九八八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他於一九八一年及一九八四年先後在香港及英國取得律師資格,一九八一年及一九八三年分別獲委任為檢察官及高級檢察官。 他於一九八七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裁判官,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三年出任勞資審裁處審裁官,一九九三年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一九九五年晉升總裁判官,並於一九九七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賴磐德法官於一九四九年在英國出生。 一九七一年畢業於英國 KEELE UNIVERSITY,一九七二年在英國獲大律師資格。 他於一九七四年至一九八八年期間私人執業。 一九八八年獲委任為裁判官,並於一九九七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潘敏琦法官於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

  3. 法官和司法人員名單(截至2024年5月24日) 終審法院 高等法院 區域法院 土地審裁處, 裁判法院及其他審裁處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張舉能首席法官, GBM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李義法官, GBM 霍兆剛法官 林文瀚法官

  4. 陸啟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黃崇厚法官 金貝理法官 李素蘭法官 (由2017年1月4日起) 陳嘉信法官 (由2017年1月4日起) 黃國瑛法官 (由2017年3月15日起)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鮑永年先生, SC 黃國瑛女士, SC (至2017年3月14日止) 高浩文先生, SC

  5. 2020年9月7日 · 有關近日有匿名信揭發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涉嫌於7月3日在1個有全港裁判官出席的法律簡介會上批評藍絲法官要小心言行的事件近日在社會上引起公眾關注雖然司法機構日前回應事件時強調匿名信中指黃官所發表的談話內容並不屬實惟今日7日有報道指出經調查後證實黃官當日在席間確有提醒裁判官不要加入渲染字句或表達個人政治立場和意見與司法機構早前的回應不同。 就此,一直有跟進事件的議員周浩鼎表示,既然事件出現2個版本,加上不少反修例示威案件的判刑亦遭質詢,促請司法機構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交代,以釋除公眾憂慮和維護聲譽。 而東網亦正向司法機構查詢。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3年2月28日 · 黃崇厚法官今 (28日)午判刑時指被告在審訊前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所接納但考慮到他在第3次審訊中才承認自己被激怒而殺人經考慮後判處他監禁9.5年。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在2003年與前妻結婚,在2008年起與死者發展婚外情,並在2011年初被前妻揭發婚外情。 前妻事後曾兩度試圖自殺,需接受精神科藥物治療,死者心理狀態亦變差,患有嚴重抑鬱症,被告的壓力指數亦上升到臨界點。 根據被告自辯所指,他答應前妻會與死者斷絕來往,但死者被分手後向被告說出挑衅性言語,咒罵他全家,聲稱會故意捏造虛假指控令他身敗名裂。 死者亦作勢想跳樓,被告一怒之下不能自控,出手大力按壓死者的口鼻喉嚨,令死者窒息而死。 黃官稱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脫,並接納他是因被激怒而殺人,表明陪審團相信被告所說的話屬實或可能屬實。

  8. 李義法官 霍兆剛法官 林文瀚法官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GBM 陳兆愷法官, GBM 鄧楨(鄧國楨)法官, GBM, SBS 司徒敬法官, GBS 賀輔明勳爵, GBS 紀立信法官, GBS 廖柏嘉勳爵, GBS 華學佳勳爵, GBS 郝廉思勳爵 范理申勳爵 甘慕賢法官 范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