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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 · 52歲公證行負責人被指在2013至14年間包攬訴訟,協助一名因交通意外汽車損毁的男子索償,但要求收取賠償金的15%作報酬。 他否認一項分享訴訟成果罪受審,法官今(22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時指出,事主自願承諾在索償成功後給予15%報酬,被告做法沒影響事主獲取賠償,亦沒對法庭的公正性有威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方國昌(52歲)是中正公證行的董事、股東及負責人,他原被控一項分享訴訟成果罪。 法官葉佐文指出,控罪罪行元素包括:被告是否在與當事人的訴訟互不相關的情況下干預,若然是便需考慮被告的動機,以及有否影響當事人獲取公義救濟。
2021年2月3日 · 【明報專訊】公證行負責人涉在2013至14年間包攬訴訟,協助一名因交通意外汽車損毁的男子索償,但要求收取賠償金的15%作報酬。 被告否認一項分享訴訟成果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審理。
2024年8月25日 · 羅少雄說,法例只要求車主購買第三者傷亡保險,如遇意外且有傷亡才可向對方索償;已購「全保」者則整部車及財物在意外下損毁亦可獲保障,不過保險公司一般有條款要求司機避免意外。
2024年10月18日 · 青馬大橋今午12時許發生致命交通意外,22歲姓林男電單車司機當時往九龍方向行駛,其間猛撼一輛青馬管制區巡邏車車尾,鐵騎頭部嚴重受傷,昏迷倒地,送院搶救後不治。 其家人說,林數個月前曾發生交通意外,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相信他經歷過嚴重意外一定會更小心駕駛,盼儘快還原真相。 有車Cam拍攝到事發時電單車沒有減速,直撞巡邏車車尾。 青馬大橋管理公司表示巡邏車停車約半分鐘後發生意外;事故前方3個龍門架有顯示相關警告燈號,提醒駕駛者前方左線封閉及有危險。 22歲姓林男司機頭部嚴重受傷,昏迷送往仁濟醫院搶救後,於下午5時許證實不治。 死者家姐林小姐說,家中有6兄弟姐妹,死者為孻仔,與她和父母同住,其他成員已遷出。
2024年9月28日 · 警方今午(28日)2時許接報,指港深西部公路往內地方向發生涉及3車的交通意外,當中有兩人重傷倒卧於快線路面。 警方接報到場封鎖部分行車線,消防在現場檢查兩輛的士是否有人被困。
2023年5月11日 · 前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致命交通意外,案發時25歲男子駕駛一輛私家車失控撞上行人路的途人,造成兩死兩重傷,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今(11日)在區院判刑。
2024年10月28日 · 【17:44更新】昨晚(27日)11時許,一輛電單車沿大埔新娘潭路往鹿頸方向行駛,當駛至近橫涌石澗時,懷疑失控撞向路邊石壆,女司機胸口受傷,昏迷倒地,救護員接報到場,隨即將傷者送往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47歲姓冼女事主延至今(28日)凌晨2時58分證實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