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第二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第七條 條例第五條(一)項所稱生產、經營收入,是指納稅人從事主營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運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條例第五條(二)項所稱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條例第五條(三)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條例第五條(四)項所稱租賃收入,是指納稅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條例第五條(五)項所稱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收八。
其他人也問了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什麼?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所稱5個年度是什麼?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什麼?
什麼是企業所得稅?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徵收方式或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三、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
為了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簡化企業納稅申報資料報送,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現就企業所得稅資產損失資料留存備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資產損失,僅需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不再報送資產損失相關資料。 相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 二、企業應當完整保存資產損失相關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規定適用於2017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有關資產損失證據資料、會計核算資料、納稅資料等相關資料報送的內容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4月10日.
第七條 不組成企業法人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可以由合作各方依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分別計算繳納所得稅;也可以由該企業申請,經當地稅務機關批准,依照稅法統一計算繳納所得稅。 第八條 稅法第四條所說的納稅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外國企業依照稅法規定的納稅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有困難的,可以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准後,以本企業滿十二個月的會計年度為納稅年度。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併、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第九條 稅法第八條第三款、第十九條第三款第(四)項和本細則第七十二條所說的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是指財政部、國家稅務局。
企業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本公告適用於2021年及以後年度彙算清繳。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6月2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法律 、 法規 ,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 中國大陸 和其他地區屬於 公有領域 。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