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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上可見,佛誕並非法定假日(即勞工假),而屬公眾假期 (即公眾假),一般要按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故這裏需要 閣下提供更多資料方能準確解答,如合約有否指明是休勞工假,定休公眾假?

  2. 如果員工在2018年4月23日辭職,通知期一個月,所以5月22日是但5月22日是公眾假期-佛誕,而公司政策員工是放有薪公眾假期。 那麼,公司需要支付5月22日該日工資?

  3. 2024年5月11日 · 而2月整月放無薪沒有開工, 3月和4月有開工都符合418, 請問該僱員在5月1號勞動節和5月15號佛誕享有法定假期薪酬嗎? 多謝. 發表回覆

  4. 佛誕屬於「銀行假」,是否取有薪,取決於合約條款而定。 而端午節則屬於「法定假日」,必為有薪。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5. 自1999年,香港的法定假日(亦被稱為勞工假)增加至12天,但不包括佛誕在內。 相反,現存的《公眾假期條例》包含了佛誕,亦令香港出現「一地兩制」的假期制度,對本地僱員絕不公平!

  6. 2023年8月25日 · 照道理說受僱過三個月勞工法定假期可以選擇放假或補錢, (以下這幾天是已經過三個月試用期:五月一日勞動節、五月二十六日佛誕、六月二十二日端午節、七月一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紀念日)但公司一直都沒有作出任何行為,沒有補假也沒有補錢。

  7. 2018年9月2日 · 1)目前而言,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這五天假期並非《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下所涵蓋的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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