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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居港規定:.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1年的規定)。. 註:.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 ...

  2. 2024年1月17日 ·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後者須證實申請人需要他人不斷照顧。 申請傷殘津貼須接受醫生醫療評估以證明身體殘障程度,但毋須資產審查及工作證明。

  3. 部分在私家醫院留醫的傷殘津貼申請人可能獲其主診註冊醫生證明不適宜被送往公立醫院/診所接受醫療評估。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4. 2023年11月17日 · 傷殘津貼可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是社會福利署(社署)為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5. 2023年9月22日 ·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高額傷殘津貼,不論普通或高額傷殘津貼的申請人都無需要接受資產審查。 下表整理普通及高額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及傷殘人士的定義及資助金額 1,2 。

  6.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嚴重殘疾的定義」載於第9頁註二), 及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 ...

  7. 傷殘津貼,俗稱 傷津 、 殘津 或 傷殘金,是 香港社會福利署 為 香港居民 的 殘疾人士 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傷殘老弱津貼」的名義跟日後的 高齡津貼 一起推行 [1][2]。.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兩種 [3]:160。. 截至2024年2月1日 ...

  8.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旅行證件(連同電子簽證列印本(如適用))等);. 申請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載有有關在緊接申請前一年的離港紀錄及個人資料的頁數;. 申請人的留 ...

  9. 伤残津贴的申请资格:. 符合下列居港规定:.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 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1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90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1年的规定)。. 注:.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并非以定居原因获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输入劳工 ...

  10. 2023年3月8日 · 傷殘津貼可細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資助金額如下: 普通和高額傷殘津貼的申請資格. 不論是普通傷殘津貼,還是高額傷殘津貼,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才被視作為合資格人士: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於領款期間,繼續在香港居留(立即參閱離港寬限的相關資料) 沒有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如長者生活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即綜援)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經由衛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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