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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趙家賢 (英語: Andrew Chiu Ka-yin ;1985年7月17日 — ), 香港 政治人物,前 香港 東區區議會 副主席兼前 太古城西 選區議員 公民教育委員會 委員、 平和基金 諮詢委員會委員、資深認可調解員、仲裁員、民主派協調組織 民主動力 召集人、香港認可調解員學會主席、 公共專業聯盟 董事會成員及 香港民主黨 成員。 趙同時有「尖尖頭博士」、「栗頭老師」、「永澤同學」之稱 [3] 。 2021年1月6日因早前組織及策劃立法會民主派初選涉嫌違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而被捕,2月底被拒保釋並一直還押至今。 經歷 [ 編輯] 個人背景 [ 編輯]

  2. 趙家賢 (英語: Andrew Chiu Ka-yin ;1985年7月17日 — ), 香港 政治人物,前 香港 東區區議會 副主席兼前 太古城西 選區議員 公民教育委員會 委員、 平和基金 諮詢委員會委員、資深認可調解員、仲裁員、民主派協調組織 民主動力 召集人、香港認可調解員學會主席、 公共專業聯盟 董事會成員及 香港民主黨 成員。 趙同時有「尖尖頭博士」、「栗頭老師」、「永澤同學」之稱 [3] 。 2021年1月6日因早前組織及策劃立法會民主派初選涉嫌違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而被捕,2月底被拒保釋並一直還押至今。 經歷. 個人背景.

  3. 2024年5月8日 · 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於2019年11月在太古欲平息市民紛爭時被男子陳真咬甩左耳。 陳並襲擊1男2女,男事主更是被陳持刀劏肚,一度命危。 陳真經審訊後被裁定傷人及襲擊等4罪成,遭判囚14年半。 他早前就判刑提上訴,指本案不涉復仇或有預謀犯案,認為判囚10年已足夠。 上訴庭早前聽取陳詞後,今(8日)頒判辭,裁定陳真上訴得直,下調刑期半年至總刑期為14年。 上訴人陳真(52歲),早前被陪審團裁定3項有意圖傷人和1項普通襲擊罪成,指他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溫浩倫、梁碧琪和趙家賢;以及襲擊梁瑩瑩。 溫浩倫和梁碧琪為夫婦,梁瑩瑩則為梁碧琪的堂姐。 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 (詳看下圖) + 16. 兩事主承受肉體及精神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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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12月8日 · 103. 無業漢前年11月持生果刀到太古城商場涉與人口角後當場用刀劏一名男途人的肚又傷及男途人的兩名女親人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到場協助亦遭無業漢咬甩左耳及把咬出部份吐在地上不少人目擊事件經過並有把過程拍下惟無業漢聲稱當時受酒精影響未有任何意識更稱當日向他人施襲的人並非」,他亦對傷人的事毫無印象否認傷人及襲擊等4項罪名。 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理,陪審團今 (8日)退庭商議3個小時,裁定被告傷人及襲擊等罪全部罪名成立,被告聞判表現平靜。 官明言判囚時間不會短. 法官先替4名事主索取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 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9日。 法官明言將會判囚,更謂:「 (判囚)時間都唔短,老實講。

  6. 2024年5月8日 · 上訴人陳真2019年11月在太古城中心外咬掉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並持刀襲擊多人審訊後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四項控罪罪成判囚14年半。 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指陳真在兩宗相關民事索償案須賠償393萬元,是一個「不常見的大數目」,要變賣住所來支付,對上訴人及其家人構成大影響,亦考慮到他在原審開審前向事主提出賠償安排,顯示出誠意,同時減免事主索償過程中承受的折磨,裁定上訴得直,減刑半年,即整體刑期減至14年。 逃犯條例 趙家賢 高院. 青衣對開海面有內地船員高處墮下 右腳骨折送院. 港澳. 2小時前. 粵. 25歲男子涉一人假冒多個公職身份 詐騙合共400萬元被捕. 港澳. 5小時前. 粵. 據報南韓前藝人勝利擬來港定居 港府稱無接獲其人才入境計劃簽證申請. 港澳.

  7. 2022年4月19日 · 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2019年11月在太古欲平熄市民的紛爭時被一名無業漢咬甩左耳該無業漢更在趙面前把咬掉的耳朵吐在地上事件並有1男2女遇襲受傷男事主被劏肚曾一度命危無業男早前被裁定傷人及襲擊等4罪成判刑因刑情影響而一再延後法官張慧玲今 (19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咬甩趙的耳朵其行為非常野蠻難以置信又稱:「一個人很難相信自己的耳朵被咬甩。 」判被告入獄14年半,被告聞言表現平靜。 被告陳真(52歲),早前被陪審團裁定3項有意圖傷人和1項普通襲擊罪成,指他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溫浩倫、梁碧琪和趙家賢;以及襲擊梁瑩瑩。 溫浩倫和梁碧琪為夫婦,梁瑩瑩則為梁碧琪的堂姐。 案發經過及主要證人供詞。 (詳看下圖) + 15. 辯方強調被告未有政治立場

  8. 2024年5月8日 · 港台圖片男子陳真在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在判詞指出陳真在兩宗相關民事索償案須賠償393萬元是一個不常見的大數目」,需要變賣住所來支付對陳真及其家人有大影響。 雖然律政司一方指,賠償是陳真被民事索償的必然結果,但其實陳真大可拖延賠償,他不但沒有,更在原審開審前已作出賠償安排,上訴庭認為是「顯出了他的誠意」,亦減免了4名事主在民事案中要承受的折磨,故原審法官不應排除陳真作出賠償這點,終裁定陳真上訴得直,減刑半年、改判囚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