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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欲即日領取經修訂的商業登記證,請最遲於下午12時30分前(第一時段)或下午5時前(第二時段)將更改通知書及相關的全部資料遞交至商業登記服務櫃位。
商業登記須知 所有在本港經營的業務均須辦理商業登記。不屬法團的業務(如獨資或合夥業務)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交申請。你可在此搜尋有關登記新業務、續期及取消商業登記的手續。
假如你使用桌上型電腦瀏覽「公司註冊處」網頁,近代的瀏覽器可讓用家按著Ctrl鍵(在Macintosh鍵盤上是Command鍵)和+/-鍵來放大或縮小字型,而按著Ctrl鍵和0則可回復預設大小。
2024年6月11日 ·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3.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公司成立或註冊的申請一經批准,公司註冊處會一併發出公司註冊證書及商業登記證。 有關一站式服務的詳情,請參閱稅務局網站的「 常見問題 」。 3
商業登記署於每個工作天的上午8時45分開始提供新商業/分行登記櫃位服務。 如你欲使用此項櫃位服務,請選擇上午8時45分後的時段。 如你須要更改預約日期/時段,請透過這個服務取消預約,並重新遞交另一個預約。
一站式註冊服務的用戶亦須提交「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IRBR1),並繳付訂明的商業登記費及徵費。 公司註冊處處長會代表稅務局局長,在發出「公司註冊證明書」時,一併發出「商業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