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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申請離婚?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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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你選擇離婚 以下連結載有向法庭申請離婚的相關資訊包括須填寫的表格訴訟詳情以及聘請律師事宜怎樣申請離婚 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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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電子預約服務. 辦公時間. 颱風及暴雨警告的安排. 怎樣申請離婚? 怎樣辦理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 離婚呈請書 」,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 共同申請書 」,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法律訴訟現已開始,閣下是案件的「呈請人」,而閣下的配偶是「答辯人」。閣下在提交呈請書後,必須安排將一份呈請書蓋印副本(有法庭蓋印的副本)由專人或以郵遞方式送達訴訟的其他各方。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在送達呈請書後,閣下須使用在家事法庭登記處取得的申請表格,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有關指示,以便排期聆訊。閣下的呈請或共同申請將按以下類別排期聆訊:
    • 暫准判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閣下已提出離婚呈請,但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閣下的呈請將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共同申請亦歸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閣下提供的證據。
    • 2 分鐘
    • 提交離婚呈請書 (如屬單方面申請離婚) 或共同申請書 (如屬共同申請離婚)單方面申請離婚。所需文件:申請離婚的一方須填寫一份離婚呈請書 (表格2) 及其它相關文件,例如: 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表格2B)、財務報表(表格 E)、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 3) 及文件送達認收書 (表格 4),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送交至香港家事法庭。
    • 將離婚呈請書送交至配偶。如是單方面申請離婚,呈請人必須將一份經法庭蓋印的離婚呈請書副本以面交 (必須透過第三者) 或以郵寄方式送達答辯人(即是呈請人的配偶)。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呈請人須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指示,把案件排期聆訊。法庭必須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案件才可以排期聆訊。以下兩種情況均可證明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一)答辯人已把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
    • 暫准離婚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該離婚呈請便會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而共同申請離婚的案件,亦會同樣被編入此案件表內。法庭發出審訊指示後,便會考慮呈請人所提交的證據。
  4. 2023年5月27日 · 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請離婚但該婚姻必須符合以下 3 個條件其中一個在申請當日婚姻任何一方以香港作為居籍 (即視香港為他/她「永久的家」 (permanent home) 在申請當日之前 3 年內,婚姻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 在申請當日,婚姻任何一方於香港有密切聯繫. 怎樣才可離婚? 香港的離婚申請,在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處理。 《婚姻訴訟條例》 第11條 訂明,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 要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需滿足以下 5 個條件其中一個 ( 第11A 條): 配偶曾與他人通姦,而離婚申請人無法忍受與其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為令離婚申請人無法合理期望與其共同生活 (「不合理行為」) 雙方均同意離婚下,分居最少連續 1 年. 連續分居 2 年.

  5. 離婚的先決條件. 閣下如自行向法庭申請離婚必須填寫離婚呈請書並親身交回香港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M2層家事法庭登記處如閣下和配偶同意共同向法庭申請離婚便應填寫共同申請書並交往上述家事法庭登記處。 A. 我是否需要律師? 向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便會啟動法律程序因此事先尋求法律意見將會較為穩妥。 在下列情況下,閣下尤其需要代表律師: 閣下的配偶不同意離婚; 閣下與配偶無法就子女或財務事項達成協議。 香港律師會每年均會出版法律界名錄,其中包括處理婚姻訴訟的律師行目錄。 閣下可於民政事務處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公共圖書館或香港律師會辦事處查閱該名錄。 B. 在離婚或婚姻訴訟中,如我無法負擔聘請代表律師的費用,我可以怎辦? 申請免費或資助的法律支援服務.

  6. B. 如何申請離婚?(連同有關程序的簡介) 閣下提交相關文件和出席家事法庭之聆訊前,應先諮詢律師。 整個離婚程序大致上需要經過下列階段: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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