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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它與經常聽見的【妊娠性糖尿病】有什麼分別?. 世界衛生組織【世衛】於2013年更新的指引,把在懷孕期第一次發現血糖水平超出正常值定為【懷孕期高血糖】(Hyperglycaemia in pregnancy),當中包括【妊娠性糖尿病】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及【糖尿病合併妊娠 ...

  2. 孕婦若本身體型較胖、年齡超過三十五歲、有糖尿病家族史、曾患妊娠糖尿及曾生產超過四公斤的嬰孩,也較容易患上妊娠糖尿;此外,若孕婦本身飲食習慣不良,量多油膩而又缺乏運動,會令體內血糖偏高,再加上糖尿病體質,便更容易引發妊娠糖尿病。

  3. 5 天前 · 妊娠糖尿病經口服葡萄糖耐量測試 (OGTT) 確診。根據美國糖尿病學會的標準,OGTT的步驟包括 (i) 空腹 糖;(ii) 口服75克葡萄糖 ;(iii) 時後的 糖指數;和 (iv) 兩 時後的 糖指數。三個測試內若有任何 個驗出 糖指數,即確診妊娠期糖尿病。

  4. 妊娠期糖尿病 (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簡寫成 GDM )是指原先沒有 糖尿病 症狀的女性,在 懷孕 時出現 高血糖 的症狀 [1] ,妊娠糖尿病不一定會有明顯 症狀 [1] ,不過會增加 妊娠毒血症 、憂鬱症的風險,也會提高需 剖宮產 的可能性 [1] 。. 若孕婦有妊娠 ...

  5. 一、妊娠糖尿病的定義: 懷孕後才發生,或於第二孕期或第三孕期首次發現輕重程度不等的醣類耐受異常。 懷孕期間, 由於體內荷爾蒙作用增加,如:人類胎盤素、泌乳激素、動情素及腎上腺皮質素等,使血糖值上升及胰島素敏感度降低,來促進胎兒的成長。 此時,若孕婦的胰島素分泌不足,就可能會出現醣類耐受異常,血糖偏高。 二、妊娠糖尿病的發生率: 妊娠糖尿病是懷孕期間最常見的併發症,台灣妊娠糖尿病發生率為2.6-13.4%。 三、 妊娠糖尿病的篩檢方法: 孕婦在第一次產檢或孕期第24-28週時,應例行做【妊娠糖尿病篩檢】。 四、妊娠糖尿病的血糖控制目標. 1. 五、妊娠糖尿病的高危險群? 1. 高齡產婦。 2. 有糖尿病家族史。 3. 以前懷孕時曾發生妊娠性糖尿病者。 4.

  6. 大部份【妊娠性糖尿病】患者的高血糖程度比較輕微,只需要控制飲食,配合運動便可以。 飲食治療方案不只是減、減少進食便可,需要由專業團隊,按照營養師指示下進行。

  7. 正常的孕婦一般會在懷孕24 至28 周接受75 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測試(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但醫生也會根據個別孕婦的家族史、年齡、曾患妊娠糖尿病或曾誕下嬰兒超過4公斤等因素,更改血糖檢驗的日期。 孕婦檢查當天,要空腹12小時,先抽血一次檢驗血糖,然後才喝下以75 克葡萄糖沖製的溶液,在1 小時和2小時後,再抽血檢驗血糖,醫生會以先後3次的血糖結果作評估,計算孕婦患上妊娠糖尿病的機會。 在3項檢查中如發現其中一項超標,便被評為妊娠糖尿病,需要跟進及治療(見表一)。 表一:妊娠糖尿病血糖診斷指標. 飲食運動平穩血糖. 妊娠糖尿病的治療關鍵,在於將血糖控制在正常範圍內。 飲食控制及自我監察血糖均是主要的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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